單位能不能給員工按勞務報酬扣繳個稅(附:系列配套政策)


首先,關於這個問題,在兼職員工來講,應當異議不大。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複》(國稅函[2005]382 號)文件相關規定,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也就是說,對於兼職員工來講,用人單位是按照「勞務報酬」來進行扣繳個人所得稅。

那麼,對於全職員工來講,當然,通常是按照「工資薪金所得」扣繳(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但是有沒有一種可能,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呢?請看深圳市稅務局相關答覆。

問題內容(節選、整理):以個人名義(不是個體戶的名義)承接公司的諮詢服務,取得的收入是否可以按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留言時間:2019-05-25)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12366呼叫中心答覆(節選、整理):(答覆時間:2019-06-04)

諮詢問題中提到的以個人名義(不是個體戶的名義)承接公司的諮詢服務,如果個人與公司具有勞動僱傭關係,在未單獨與公司簽訂諮詢服務類合同的情況下,取得的此筆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稅;如果單獨簽訂諮詢服務類合同,取得的收入按勞務報酬所得納稅。

附一:董事費個人所得稅政策

(一)個人擔任公司董事、監事,且不在公司任職、受雇的情形,董事費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在公司(包括關聯公司)任職、受雇,同時兼任董事、監事的,應將董事費、監事費與個人工資收入合併,統一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附二:退休人員再任職個人所得稅政策

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附三:實習生特殊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調整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第二條 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因實習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2018年第61號)規定的累計預扣法計算並預扣預繳稅款。

附四: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稅法定義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製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諮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附五:「國稅發〔1994〕89號」文件關於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的區分問題

工資、薪金所得是屬於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任職、受雇而得到的報酬;勞務報酬所得則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前者存在僱傭與被僱傭關係,後者則不存在這種關係。

另,關於臨時工工資,可以查閱《臨時工是否按照工資發放,是否需要繳納社保?最新答覆來了》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