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的放假通知,2022年國慶節連休7天,其中10月1日至3日為法定休假日
一、法律規定假日加班工資計算公式:
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
二、2022年「十一」假日期間不同時段加班工資的支付
1、10月1日至3日(法定節假日)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2、10月4日至7日(節假日)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3、在法定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三、問: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法定假日當天上班的,可以不支付加班費,直接給調休嗎?
回答:不可以。根據規定,用人單位如果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向其支付加班費,不可用調休代替。具體到本年度「十一」假期,從十月一日到三日屬於法定假日,單位安排加班的,不能安排調休,只能額外支付300%的工資。十月四日到七日,可以安排調休,不能安排調休的,要額外支付200%工資。
四、問:單位說,員工「十一」長假上班的都算值班。請問加班和值班有什麼區別?
答:
加班是指勞動者在平時正常工作時間外,繼續從事自己的本職工作。
值班不同於加班,是指勞動者在值班期間所從事的並非是自己的本職工作,如一些單位節假日由工作人員臨時負責接聽電話、看門等,其值班的相關待遇可根據各用人單位具體情況、自主確定。
簡單來說,加班是自己原有工作的繼續,值班基本不用做自己原來的工作。但一些特殊崗位比如保安等,值班與加班要規定清楚,以免發生糾紛。
我是趙榮先律師,擅長民間借貸、逾期賬款催收與執行、公司解散與清算、勞動糾紛與仲裁、個人徵信積累與維護及限高、失信解除等法律問題解決,歡迎關注或私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