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已入獄14年,他的家人過得怎樣?被妻子拋棄,子逃亡多年

1999年那個夏天,廈門人見面打招呼的方式都變了。不再問"吃了沒",改問"你聽說了嗎"。整個城市瀰漫著一種不安的電流,港口停了好幾撥貨,關卡盤查密得像網篩,街上巡邏的警車比往常多了一倍都不止。

遠華案的蓋子掀了,廈門人才發現,自己腳下這座城市這些年竟然被蛀空了一大塊。而那個掏空它的人——賴昌星,已經連夜帶著妻子曾明娜和三個孩子,摸去了香港,又飛到了太平洋那頭的加拿大。

這組數字至今讀來還是讓人後背發涼:五年之內,遠華走私集團偷逃的稅款,相當於彼時浙江省全年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一。涉案總額後來官方認定達到數百億級別,光是成品油一項,走私量就大到足以擾亂整個華東地區的油品定價體系。

不是幾十噸幾百噸的概念,是一船一船地進,碼頭上專門騰出泊位來卸貨,報關單上寫的品名和實際裝的東西完全對不上號。這事一旦捅出來,牽扯的人從港口搬運工到海關關長、從地方官員到部隊系統,前前後後六百多人被調查,廳局級以上的幹部就有幾十個。

賴昌星靠什麼把這麼多人拉下水?廈門湖裡區有一棟七層高的建築,當地人叫它"紅樓"。從外面看就是個普通的娛樂會所,進去之後才知道裡面的花銷和排場遠超想像。

KTV、桑拿、宴席,什麼名貴的酒都有,什麼過分的招待都敢上。賴昌星把這棟樓當作"社交工具",誰手裡有審批權、誰能在關口放行、誰能在稅務環節睜隻眼閉隻眼,請進去坐一坐,吃一頓,送一份。

日子一長,人就被套牢了。這種手段不新鮮,但賴昌星做到了規模化、流水線式的腐蝕——這才是遠華案讓人膽寒的地方。

賴昌星出生在福建晉江青陽鎮的一個窮村子裡,弟兄好幾個,家裡種的那點地根本養不飽。他小學上完就輟了學,下地種田、給工地扛磚、跑到外頭去挖防空洞,什麼來錢的苦力活他都干過。回到村裡在螺絲廠擰了幾年螺絲,手上全是繭。

閩南那片土地上歷來出生意人,做買賣不丟人,賴昌星身上確實有那種閩南人特有的"敢拼"。八十年代初他跟幾個老鄉湊了點錢,弄了個汽配作坊,前店後廠,連車間帶辦公桌一共才幾十平米。

那個作坊竟然還真轉起來了。訂單多的時候人手不夠用,他自己也上手擰零件。賺了第一桶錢之後,他又折騰了個紡織機械廠,規模比汽配作坊大了好幾倍。

這段經歷要是放在改革開放的敘事里,是可以拿來當正面教材的——草根創業、吃苦肯干、抓住機遇。問題是,賴昌星的胃口增長速度遠遠超過了他做實業的耐心。工廠利潤再怎麼好,也沒辦法讓他一夜之間跨越階層。他心裡裝的是更大的盤子。

1982年,他碰到了曾明娜。這個女人比他小六歲,晉江人,街坊都叫她"阿好",性格爽利,做事乾脆。嫁給賴昌星之後,她從一個普通的閩南姑娘迅速變成了工廠的內當家,賬目、採購、人事她都要過問。

兩人陸續生了三個孩子,兩個兒子一個女兒。那些年村裡人提起賴家,多半帶著一種又敬又羨的口氣——人家能幹啊,夫妻倆一個管外一個管內,錢越賺越多。沒人想到這條路後來會通向深淵。

1991年,賴昌星把生意挪到了香港。到了那邊他才真正開了眼,發現跨境貿易的利潤空間大得離譜,尤其是大陸和香港之間的關稅差,裡頭能做的文章太多了。他在香港註冊公司,兩頭跑,港貨進內地、內地貨出去,錢在不同賬戶之間流來流去。

1994年他殺回廈門,正式註冊遠華集團。曾明娜被推到了財務總管的位子上,每天經手的流水從幾十萬變成了幾百萬、幾千萬。她坐在滿桌賬本中間,把每一筆進出都理得清清楚楚。

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曾明娜那幾年到底知不知道這些錢里有多少是髒的?她管著台賬,管著調撥,對資金流向不可能一無所知。有一種可能是她知道但選擇不問,另一種可能是她被賴昌星有意隔開,只負責技術性的記賬操作。

不管是哪種情況,她的手上沾了東西,這一點恐怕她自己後來也不會否認。只不過在那種環境里,一個女人想抽身,遠比外人想的難。丈夫、家庭、孩子、生意,全綁在一起,抽了哪根線整個布局都會散。

遠華在廈門極盛那幾年,賴昌星過的日子讓人瞠目。他在廈門有多處房產,出行有專車隊,身邊常年圍著一幫幫閑。"紅樓"里的消費賬單據說月結都是六位數起步。他捐錢修路、贊助運動會、資助貧困學生,在晉江老家他甚至被一些人當成"大善人"。

這種操作熟不熟悉?越是搞灰色生意的人,越熱衷於用慈善的外殼來漂白自己。這張遮羞布在遠華案發之前,還真管用了好一陣子。

1999年案發那天到底是怎樣的,外界說法不一。有人說賴昌星提前得到了消息,也有人說他是在最後關頭才決定跑的。不管怎樣,他和曾明娜帶著仨孩子先飛到香港,再轉飛溫哥華

三個小孩里最大的十幾歲,最小的才幾歲,一家人拎著幾個箱子降落在一個語言不通的國家。賴昌星提前在溫哥華西區買了一棟房子,那片區域是溫哥華有名的富人區,大片草坪、獨立車庫,看著體體面面。可體面的外殼遮不住裡面的驚慌。

剛到加拿大那段日子,賴昌星做了一件事——申請"難民"身份。他對加拿大的移民官說,自己回中國會受到迫害。這個說法在加拿大的法律框架里是有操作空間的,所以這場官司一打就是十多年。

期間中國政府反覆交涉,派出代表團訪問渥太華,通過外交和司法兩條線同時施壓。加拿大方面則因為國內法律程序繁複、人權組織介入等原因,遣返進程一拖再拖。這十二年的拉鋸,後來成了中國跨國追逃史上最漫長、也最具標誌性的案例之一。

加拿大移民部門沒有對賴昌星客氣太久。他和曾明娜先後被送進了拘留所。曾明娜在裡面待的那段時間,精神狀態據說糟糕到了極點。她不太會英語,周圍沒有一個認識的人,孩子被托給朋友照顧,見面都得排隊申請。

那種從巨富生活一頭栽進鐵皮床和鐵絲網的落差,不是誰都扛得住的。2001年出來之後,兩人被限制在溫哥華活動,等於軟禁。出門買個菜都有規矩,更不要提出省或者出國。

就是在這種壓得喘不上氣的日子裡,兩口子之間的裂痕越來越深。賴昌星的態度很明確:他死也不回去,加拿大的官司打到底,哪怕耗十年二十年也不走。曾明娜不同,她挂念國內的老人,也覺得這麼拖下去孩子的前途全毀了。兩個人因為這件事不知道吵了多少回。

2005年,他們在溫哥華簽了離婚協議。結婚二十三年,白手起家、暴富、出逃、被抓、被放、被軟禁,這條路上該經歷的他們全經歷了,沒想到走到最後是一張離婚證。


離婚之後的曾明娜在溫哥華又獨自撐了幾年。她學了些英文,能應付日常買菜、跟孩子學校打交道,但始終融不進當地的生活。有網友說在溫哥華的華人超市見過她,穿著極普通,推著購物車挑小菜,跟那些剛移民過來的大媽沒什麼兩樣。

偶爾有人認出她來跟她搭話,她也不太避諱,只是不願多說從前的事。有一回她跟人聊天時脫口而出一句"我早晚要回去的",旁邊的人聽了也不知道該接什麼話。

2009年5月,曾明娜帶著女兒回了國。這個時間點很微妙——賴昌星那邊的難民申請還沒有塵埃落定,她先一步選擇了面對。

迎接她的處置出乎很多人預料:沒有審判,沒有鐵窗,而是一種人道化的安排。給她分了住處,她兩個因遠華案入獄的弟弟也陸續保釋出來。她回到福建之後,低調得幾乎從公眾視野中蒸發了。不逛街、不社交、不接受採訪,活得像是刻意要把自己從那段歷史裡擦掉。

兩年之後的2011年7月,賴昌星的好日子到頭了。加拿大聯邦法院駁回了他全部的上訴請求,當天他就被押上了飛回北京的航班。機場有記者拍到了他下飛機的畫面:頭髮花白,步伐遲緩,臉上什麼表情都讀不出來。

2012年5月,廈門中院一審判了無期徒刑,沒收全部個人財產。他沒有上訴。這個在溫哥華賴了十二年的人,兜了一大圈,還是回到了起點對面的那堵牆裡頭。

到2026年4月,賴昌星在監獄裡已經待了接近十四年。他今年六十八歲了。無期徒刑理論上有減刑的可能,但考慮到遠華案的性質和影響,這種可能性極小。

外界偶爾傳出一些關於他的說法,什麼"身體不好""寫了悔過書",都無法證實。他曾在某次受訪時提到"都是我牽累了家人",這句話我不太信。一個在最有能力做選擇的時候選了最貪婪那條路的人,事後說出來的懺悔,很難不帶表演成分。

兩個兒子在加拿大把大學讀完了,之後也陸續回到了國內。以他們的身份背景,在國內重新開始一段正常的社會生活,難度可想而知——找工作、交朋友、談戀愛,對方一查"賴昌星的兒子",很多門就自動關上了。

這是他們沒有選擇的命運,他們出生在那個家庭、被裹進了那場逃亡,從十幾歲起就背著一個他們自己造不出來的烙印。

讓我比較在意的是曾明娜這兩年的動向。大約從2025年開始,她出現在了短視頻平台上,開直播賣茶葉。鏡頭裡的她五十多歲的樣子,素麵朝天,穿著家常,背景就是一面白牆加幾罐茶。

聲音不高不低,介紹產品也沒什麼花哨的話術,看著跟任何一個中年女人搞副業沒有區別。彈幕里偶爾有人飄過一句"這不是賴昌星的前妻嗎",她也不搭理,繼續說她的茶。

一個曾經坐在幾百億走私帝國財務中樞的女人,二十多年後坐在直播間里推銷幾十塊錢一罐的茶葉。你可以說這是"跌落",也可以說這是"落地"。我傾向於認為後者更準確。

她沒有試圖用過去的身份炒作流量,也沒有刻意扮演"懺悔者"的角色來博取同情。她就是在賣茶。這種姿態比那些出獄後到處接受採訪、出書立傳的人要體面得多。

有人在網上討論,說曾明娜能獲得相對寬大的處置,是因為她配合了調查,也有人認為這是司法層面對"從犯"與"主犯"、"配偶"與"主謀"之間責任區分的一次實踐。我覺得兩種因素都有。

回過頭來看遠華案對廈門乃至全國海關係統的衝擊,影響至今仍在。案發之後,海關總署從上到下做了一輪大刀闊斧的改革:緝私警察隊伍大幅擴編,通關流程實現電子化,貨物查驗引入了X光機、智能稱重等技術手段,報關數據開始全國聯網。

廈門港後來發展成為福建自貿區的核心片區,它今天的高效和透明,某種意義上是用當年那場巨大的代價換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