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11月28日到12月10日,在毛澤東主持下,中共八屆六中全會在武昌舉行。按照毛澤東的意見,全會的重點放在分組討論和修改兩個文件上,即《關於人民公社若干問題的決議(草案)》和《關於一九五九年國民經濟計劃的決議(草案)》。
《關於人民公社若干問題的決議(草案)》,是在《鄭州會議關於人民公社若干問題的決議(草案)》的基礎上,重新改寫的。決議集中針對兩個突出的傾向,一個是急於向全民所有制和共產主義過渡,另一個是企圖過早地取消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著重闡述了幾個重大政策和理論問題。
決議指出:無論由社會主義的集體所有制向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過渡,還是由社會主義向共產主義過渡,都必須以一定程度的生產力發展為基礎。同志們要記著,我國現在的生產力發展水平,畢竟還是很低的。因此,我們既然熱心於共產主義事業,就必須首先熱心於發展我們的生產力,首先用大力實現我們的社會主義工業化計劃,而不應當無根據地宣布農村的人民公社立即實行全民所有制,甚至立即進入共產主義等等。又指出:繼續發展商品生產和繼續保持按勞分配的原則,對於發展社會主義經濟是兩個重大的原則問題,必須在全黨統一認識。有些人在企圖過早地進入社會主義的同時,企圖過早地取消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過早地否定商品、價值、貨幣、價格的積極作用,這種想法是對於發展社會主義建設不利的,因而是不正確的。
決議要求,在1958年12月到1959年四月對人民公社進行一次整頓。《關於人民公社若干問題的決議(草案)》仍然反映和肯定了人民公社的許多「左」的、超越歷史階段的東西,但它的鋒芒,如毛澤東所說,主要是對這那些性急的人。
《關於人民公社若干問題的決議(草案)》,是根據毛澤東「壓縮空氣」的精神制定的,是一個壓縮高指標的決議。但壓得很不徹底,除對基建投資、鋼產量作了壓縮,其他指標大體保持北戴河會議提出的高指標。對這些指標,陳雲有保留,向具體起草文件的胡喬木提出過,希望在會議公報中不要公布這些指標,但這個意見沒有反映到毛澤東那裡。全會討論通過了這兩個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