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條新聞,把原配們的怒火點燃了。
新聞主人公,來自廣東的朱某,早年憑著妻子娘家人的幫助做生意發財了,事業上的得意讓他變得飄飄然,不僅經常在外尋花問柳,還有了叄姐,甚至兩人生下了一名私生女。
得知丈夫背叛的原配受不住打擊,精神變得恍恍惚惚,原配女兒得知後,便回到家帶走了母親,接到自己家裡住。
可沒過幾年,朱某卻莫名其妙強行接回原配,租了個房子,請了個保姆照顧她,而他和叄姐、私生女就繼續住大別墅。
沒了女兒的陪伴,叄姐、私生女堂而皇之住本該屬於自己的房子,老公對自己不理不睬,換做是誰,都是剜心之痛。
原配在長期的精神刺激下,很快就撒手人寰。
她留下近2000萬的遺產,沒有寫任何遺囑,於是,朱某和原配女兒為了這2000萬打起了官司。
朱某指責女兒不孝。
女兒指責朱某婚內出軌、對母親羞辱、家暴。
最終,法院認定原配的遺產由二人繼承,朱某繼承60%,原配女兒繼承40%,因此原配女兒才分得761萬餘元財產。朱某不服該判決提起上訴,但在審理期間朱某死亡,上訴人變更為朱某的私生女,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朱某去世時,寫下遺囑,表示他所有財產由叄姐和私生女繼承。
這就讓原配女兒十分氣憤,表示,朱某的遺產有一大部分是和母親的夫妻共同財產,另一部分是母親的遺產,如果全部都落入叄姐口袋,她是怎麼著都接受不了的。
於是,她決定要爭,可沒想到,叄姐和私生女那邊先開始發起「進攻」,她們要求分得這個家所有財產,母女二人各一半。
而法院最終審判決定:在遺產分配上,民法典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權利。
根據朱某遺囑意願,私生女朱某博可以分得他遺產的50%。
而遺囑中提到的婚外情人,法院認為,她的行為已經違反公序良俗,法院是不認同的。叄姐要繼承的那一半50%,由私生女分60%即30%,朱某蕙分40%即20%。
綜合就是,私生女分得朱某遺產共80%,婚內女兒只有20%。
這個案件瞬間激起民憤,無數網友表示:
「太過分了,倒反天罡。」
「這母親的財產有一部分流向了傷害自己的女人和她的私生女,侮辱性極強。」
幸知算了一筆「私生女能拿到原配多少財產」的賬,母親有2000萬遺產,婚內女兒最終只分得761w,那麼就是朱某能分到1239w,那麼朱某遺產劃分,私生女先繼承的50%就是619.5w,接著再分到原本留給叄姐(619.5w)的6成,就是371.7w,相當於,原配的遺產最終991.2w流向了私生女,而這僅僅是朱某遺產的一部分而已,所以實際留給私生女的財產其實更多。
2023年,江蘇蘇州一位女士的丈夫去世,她還沉浸在悲痛之中,沒曾想一個女人找上門,自稱自己是她去世老公的女朋友,而且兩人在外同居了一段時間,有一個私生女,這次前來就是要索要遺產的。
而這件事情,最終的審判結果就是,法院判老公307萬遺產的四分之一歸給私生女。
雖然很殘酷,但這正是發生在我們身邊中的事件,非常現實。
因為在《民法典》中有規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法律層面上來說,人權還是凌駕於婚姻權益之上。
所以,原配們,千萬不要傻傻地把家裡財產白白拱手相讓,掌握好家庭的財產情況,一定要合理保護自己的利益和財產,做好婚姻財產規劃以避免一部分的風險,同時一定要懂得將手中的錢靈活運用,學會建立自己的小金庫,讓錢生錢,要知道,在最壞結果來臨時,手裡頭的錢就是穩定我們生活的最好保護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