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日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為了進一步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加強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構建分類科學、保護有力、管理有效的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哈市研究起草了《關於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的若干措施》,面向社會公眾公開徵求意見。
歷史建築、不可移動文物等實施分級分類保護
措施提出,到2025年,初步構建具有哈爾濱地域文化特色的分級分類保護傳承體系,保護對象名錄基本完善,城鄉歷史文化遺產基本做到應保盡保,形成一批以用促保、保用結合的活化利用示範案例。在城鄉建設中牢固樹立歷史文化保護傳承意識,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融入城鄉建設的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全面建成系統完整的哈爾濱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和體制機制,各時期重要城鄉歷史文化遺產得到系統保護、充分利用、活態傳承。
在城鄉建設中全面保護好哈爾濱漁獵特色的金源文化、中西交融特色的城市文化、寒地特色的冰雪文化和革命歷史特色的紅色文化等不同歷史時期、不同類型文化價值的城市資源。保護對象主要包括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風貌區)及其周邊的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傳統街巷、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築、傳統風貌建築、古樹名木,以及工業遺產、農業文化遺產、水利灌溉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地名文化遺產等共同構成的有機整體。
城市更新中禁止大拆大建 不得破壞地形地貌
措施規定,哈市嚴格歷史文化建築拆除管理。市、區縣(市)歷史文化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住建、發改等部門,制定歷史文化建築保護修繕年度計劃,定期組織開展保護對象安全隱患排查,及時整治修繕,消除安全隱患。著力保護傳承不同時期、不同類型建築的歷史文化價值,保護能夠體現城市特定發展階段、反映重要歷史事件、凝聚社會公眾情感記憶的既有建築,不得隨意拆除、搬遷不可移動文物和歷史建築。
在城市更新中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亂真,不得破壞地形地貌、不砍老樹,不破壞傳統風貌,不隨意改變或侵佔河湖水系,不隨意更改老地名。對涉及歷史文化街區(風貌區)、名鎮名村(傳統村落)、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築保護區劃內的既有建築,因公共利益需要或存在安全隱患確需改建、拆除的,應在評估論證的基礎上,廣泛聽取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意見,按照程序和管理許可權報相關部門批准後實施。
科學制定保護名錄 賦碼管理歷史文化建築
哈市將科學制定保護名錄,建立市、區縣(市)分級保護名錄和分布圖,依託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評估和監督巡查機制,定期評估保護對象的保護狀況。對列入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的地名不得隨意變更和註銷,以防止出現破壞地名文化遺產現象。
統籌規範懸掛銘牌,嚴格落實《歷史建築數字化技術標準》,全面推行歷史文化建築二維碼賦碼管理,實現建築信息可閱讀。加快建立市級歷史文化資源數字化信息平台,實現對各類保護對象測繪成果和檔案信息的數字化管理。
實施城市生態修復 花園街打造俄羅斯風情小鎮
加強整體特色風貌和重點地段建設管控,彰顯地域特徵和建築文化,堅持留改拆並舉、以保留保護為主的原則,實施松花江、阿什河、呼蘭河、何家溝、馬家溝等水系周邊的城市生態修復和功能完善工程,穩妥推進城市更新。涉及老城區、老街區、老廠區、老建築的城市更新改造項目,預先進行歷史文化價值評估,及時認定、公布保護對象。對未開展價值評估和認定工作的,不得作出房屋徵收或拆除決定。
持續推進花園街、中央大街、道外傳統商市(中華巴洛克)等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更新工作:花園街歷史文化街區著力打造中俄聯合校園和d區俄羅斯風情小鎮;中央大街歷史文化街區不斷推動歐陸風貌提檔升級,引入適宜業態激活特色輔街活化利用;中華巴洛克歷史文化街區重點推進三期項目建設,統籌一二期招商運營,推出商市文化節、非遺才藝表演等系列文旅活動。
龍頭新聞·生活報 記者:張立;攝影:張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