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為打擊中國,美國要求中國償還清政府發行的債券,結果如何?

欠債還錢原本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如果這筆債過去百年,歷經幾次「改朝換代」,又該如何呢?

2019年,美國幾個人拿著「湖廣債券」找到美國政府,要求美國政府出面,讓我國「償還」清欠下的「債務」,而這些債券上卻十分醒目的寫著「清政府」的名字,時間則是停留在了1911年。

一時間,這則跨越百年和時代的「債務」在中美兩國引起了巨大的波瀾。

這筆債務背後究竟有著怎樣的故事?這件事最終又是如何解決的呢?

湖廣債券發行於1911年,是清政府在那個動蕩不安的年代,因為自身的能力不足和懦弱,欠下的又一筆債務。

1911年5月20日,請正度郵傳部的大臣和德國德華、英國滙豐、法國東方匯理以及美國的一些資本企業「合作」,簽訂了一項合同。

這是一份關於清政府借款在湖北、湖南、廣東、四川等地區修建鐵路的合同,籌借的款項高達600萬金英鎊。

但說是合同,身為借款方的清政府在其中卻起著可有可無的作用。

合同中有著這樣的規定,修建鐵路所需要的所有材料都必須向上述的資本主義國家購買,工程師、設計師必須從這些國家聘請,同時還要拿出大量的國民命脈產業例如「鹽稅」作為擔保

也就是說,這些資本主義國家不僅要清政府的債款和利息,還試圖通過控制鐵路及其兩側的礦場,從而直接達到瓜分中國的目的,其險惡行徑實在是令人髮指。

然而清政府還是在被這份霸王合同上籤署上了他們的名字,因為當時國內正在掀起一場猛烈的「保路運動」,不少人堅持要求國內自辦鐵路,要求清政府放棄這項出賣國家主權的合同。

清政府如何不知道民眾們的呼聲呢?他們這麼做無非是想藉助帝國主義的財政支持,鎮壓中國的革命者,好保全自身的利益,為了自己的政權,他們可以放下尊嚴,甚至放棄國土。

後來,似乎是為了體現出這個合同的正式性,他們發放了「湖廣債券」,作為借款的證明。

這也正是「湖廣債券」的由來,然而正是清政府這番操作,使得他們的統治徹底走向了絕路。

隨著國內的革命者此起彼伏,清政府的封建統治很快就被推翻了,國內的時局陷入了一片動蕩,這筆債務在新舊時代的交鋒下似乎也顯得不值一提。

按照這個合同的根據,債券在1938年開始就已經停付,1951年,隨著本金到期未付,這些債券在市場上早已經成了一紙空文,沒有了法律效應,但是隨著時局的逐漸穩定,一直見不得中國發展的美國開始使出渾身解數,找我國的麻煩。

上世紀70年代之後,美國公民傑克遜低價收購這些債券之後,便公然拿著這些債券,要求我國「償還」清政府簽下的本金和這些年來產生的利息。

面對這樣無端的控告,我國政府也是哭笑不得,但債券畢竟早已經失去了時效,我國政府便沒有理會這樣無理的要求。

然而傑克遜卻是抓住了這一點不放,他當即向美國法院控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想要通過美國的法律,迫使我國償還「債務」。

最荒唐的是,11月13日,美國法院竟然真的向我國發出了「傳票」,要求我國按照美國的法律,在20天內提出答辯,否則就要按照美國的法律做「缺席判決」。

而美國這樣的行為已經是將國際法拋諸腦後,全然不顧。

因為按照國際法,主權國家是平等獨立的,一個國家不能用自己的法律去約束另一個國家,因為這兩個國家擁有平等的地位,如果這個國家受到另一個國家法院的約束,那麼這個國家就不再是一個主權國家。

沒有經過這個國家的同意,另一個國家的法院是不能向這個國家提起訴訟的」,這也就是所謂的國家主權豁免原則。

至少從過去到現在,這個規定一直被美國國際法學家、美國的行政司法等部門所承認。

而如今他們之所以這麼做,顯然沒有將我國的主權放在眼中,更何況當年美國加入這份合同的手段並不光明。

原本和清政府簽訂合同的只有德國、英國和法國的三個國家,但是簽訂合同途中,不知道美國從哪裡聽聞了這個消息,這才強硬的插入其中,想要從中分一杯羹。

當時清政府和另外的三個國家的談判原本已經接近了尾聲,美國政府卻表示,如果他們無法再參與這項「合作」,他們將會拒絕減免庚子賠款

庚子賠款原本就是美國看著清政府軟弱可欺,才漫天要價,遠遠高出了原本的損失,後來是一名官員據理力爭,美國才假裝大方的「減免」了一半的賠償款,但減免後的庚子賠款依舊比原本的高出了許多。

可以說,美國用原本就不應該多收取的錢,強迫清政府同意他們加入這份合同,清政府雖然知道美國的意圖,但是迫於美國的淫威,還是選擇了屈服。

靠著這樣不光彩的手段,美國才順利成為了合同中的一員。

而作為合同的其中一方,他們很清楚債券早在幾十年前就已經完全過了時效,德國、英國和法國都沒有繼續追究這個條約。

美國如今這樣的做法,只是為了讓我國難堪。

試想,這筆舊債原本就是出賣國家的主權換來的,如果我國在這個時候選擇了屈服,連本帶息的償還清楚,只怕以後不僅會遭受國際社會的恥笑,同時也會讓美國打壓中國的計劃得逞,從而直接影響到我國主權的獨立性。

我國政府自然也是不甘示弱,相關部門在和專家商量過之後,果斷地將這張跨國的傳票退了回去,同時直接略過法院,以政府的名義向美國的政府放話:中國絕對不能受外國法律的制約,這種舊債也絕對不能償還。

美國法院並沒有理會我國政府提出的交涉,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我國寄來傳票,面對這樣的情況,我國也只好置之不理,後來的兩張傳票也和第一張傳票一樣,被原樣退回。

當然,在此過程中,我國和美國政府也進行了官方層面的溝通,想要儘可能以和平的方式解決這件事,然而美國似乎並不打算就此善罷甘休。

1982年,美國安州東部地方法院此案做出判決,他們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賠償原告傑克遜4000多萬美元的「缺席賠償」。

一時間,傑克遜狀告我國的事情迅速成為了美國國內的熱點新聞,越來越多的美國國民開始加入到這場口誅筆伐的「戰鬥」中,揚言如果中國不執行美國地方法院的判決,就要扣押中國的財產。

這則判決在如今看來也是令人發笑的,美國國務卿訪華之時,還頗為無奈地表示:「你們知道,美國一直都是三權分立的,政府是無權干涉法院的判決的,就連美國的政府也要聽從法院的判決。

我國最高領導人也毫不示弱地還擊道:「你們三權分立是你們內部的事情,中國的政府向來只和美國的政府打交道,不和美國的法院打交道,更何況,如果真要算起來,美國這些年來欠中國人民的債還少嗎?

我國之所以態度敢如此強硬,是因為我國的法律專家早已經預料到,美國根本不可能直接扣押我國在美國的財產,因為相關的財產中,沒有一項和湖廣債券有直接關係。

此後雙方在這個問題上爭執不下,最終他們達成了一個協議,那就是又美國國務卿發文件,表明湖廣債券涉及到中美兩國之間的利益,希望對方能夠對中國的立場充分考慮和重視。

而我國也做出讓步,表示願意應法院之請,出庭抗辯。

在這裡,我國用的詞語是抗辯而非應訴,也就是說,我國是一直不承認這個判決的,只是願意邀請美國的律師,代中國到地方法院,申明法院是無權對中國提出訴訟的,因為這已經建立在了不平等,不將中國視為獨立主權國家的基礎上,並且中國沒有任何必要遵循美國的法律。

在我國派律師申明了原則之後,地方法院便撤銷了「缺席賠償」的判決,這為雙方的交流帶來了積極的信號。

然而不久之後,隨著第二次談判的展開,美國國務卿再一次說出了一番一鳴驚人的言論,他說撤銷判決只是正式審理的開始,如果中國政府堅持不罌粟,那麼法院可能再次判決。

雙方不得不對此再次展開談判。

第一次談判以僵局收場之後,我國的法律專家不得不對談判策略重新做出調整,恰逢當時趕上美國的獨立紀念日,駐華使館要舉行盛大的活動。

我國也第一時間向美國駐華使館表示了祝賀,實際上,我國的談判律師也是有著自己的私心的,他們通過這件事成功轉移了美國談判團團長的注意力,將中美兩國始終僵持不下的問題,引導了中美兩國共同發展的美好願景上。

拋開了利益之後,他們的交談進行的還是十分愉快的,同時中國也側面向美國傳達了一件事,那就是如果中國的利益受損,對美國是百害而無一利的、

美國政府似乎也感受到了我國談判人員綿里藏針的話語,可他們還是想最後掙扎一番。

在最後一次談判中,美國談判代表團的團長試探性地問道:「我們已經做了許多讓步,中方是是應該再做些什麼?

「我們依舊堅持原來的立場,也同意再次邀請律師進行抗辯,這是我們最後的讓步。您知道的,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第一次,您不應該再有此問。」

就這樣,雙方經過再次談判是個八天之後,美國國務院再次發出了一紙文件,聲明:1976年通過《外國主權豁免法》應無回溯力。

也就是說,《外國主權豁免法》雖然在過會後已經成為了一向法律,但是它無權管轄並依次審理一切在1976年以前出現的經濟案件。

就這樣,這場風波在歷經5年的拉扯之後,終於宣告了結束。

這個案件因為沒有回溯力而最終被撤銷,儘管美國政府並沒有因為這場鬧劇付出代價,但是我國在這場談判中表現出來的魄力,對原則的堅持,給世界各國都樹立了良好的形象。

這件事原本應該就此揭過,但是2019年的時候,美國田納西農場主畢安卡為主的年輕人拿著債券跳出來,想要故技重施,讓中國政府償還幾百年前的「債務」。

但是這次就沒有人理會他們了,畢竟就連在美國人眼中,這些債券都已經成為了可有可無的「收藏品」,在網上甚至幾百美元就能夠買到一張,更何況這件事在1984年就已經蓋棺定論,又有誰會關注呢?

最可笑的是,眼看這些債券砸在手裡,後來甚至有人專門欺騙那些老年人,說這些債券價值數千萬美元,公開向老年人進行售賣,被發現之時,他們已經詐騙了300多萬美元了。

這件事更是一度成為了美國的一個笑話,時至今日,已經沒有人在提起湖廣債券的事情了,這件事也徹底成了過去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