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皇城
1421年,永樂帝朱棣遷都北京,在南京留下了一套朝廷機構,甚至連專門為皇帝服務的內官二十四衙門也保留了下來。按道理說,太監專為皇室服務,現在南京都沒皇室了,這些太監還有什麼用處?所以,南京二十四衙門同南京六部一樣,長期被人們認為是不得志太監的養老地。但實際並非如此,南京地位在有明一代一直在諸省之上,南京內官二十四衙門並非簡單的養老地,明朝後來在南京增設了內守備一職。內守備管理南京皇城,統管南京二十四衙門和南京軍隊,在沒有皇帝的南京紫禁城,內守備儼然土皇帝。
一、南京內守備的設立
南京內守備,也叫南京守備太監、南京守備內官,起初有正、副太監各一員,後來人數稍增,員數不定。正太監握有「守備關防」大印一枚。內守備職責是:(1)護衛留都,「為天子三千里外親臣」。(2)管轄南京皇城、二十四衙門、明孝陵。(3)向北京天子進貢南京特產。
現如今的明孝陵景區
一般認為南京內守備出現於明仁宗時期。明仁宗曾想遷都回南京,所以臨時任命太監王貴通率軍南下鎮守南京,準備迴鑾之事。仁宗給王貴通的許可權極大,到南京後,對宮內之事,南京太監需和王貴通商議;對宮外之事,南京官僚也需要和王貴通商議。任何決議只有在王貴通點頭才能實行。到了宣宗時期,宣宗又將內守備的名號賜給鄭和,讓鄭和與守備南京的武將同掌兵權,這是南京內守備掌兵權的開始。
羅嘉良版鄭和
二、南京的土皇帝
不要以為南京在明朝只是個留都,沒有任何權力,但實際上南京地位極重。東南錢糧稅收是明朝賦稅的主要收入,南方几省的錢糧都要先交付南京再轉運北京,可以說南京控制了明朝的財政命脈。沒有皇帝的南京,真正的主人並非南京諸位官僚,而是南京內守備!他們主要通過以下三種手段把持南京:
1.掌握軍權。軍權是一切權力的支撐。明朝遷都後,南京還留有十七衛天子親軍,包括南京錦衣衛和被傳的神乎其神的孝陵衛。其中錦衣衛負責特務工作,孝陵衛負責守護皇陵,江淮衛、濟川衛為巡守河道的水軍。其餘十三衛共6179人,分兩班防禦南京諸城門,這些衛軍由南京中軍都督府管轄。但南京內守備的職責之一是守備留都,同南京武將勛臣一起掌握南京軍權,又因皇帝擔心武將勛臣勢力坐大,割據地方,所以十七衛實際由南京內守備掌握,武將勛臣出身的中軍都督僅掛名而已。憑藉掌握南京軍權,南京內守備在南京很有發言權。
錦衣衛
2.掛靠南京司禮監。南京內官二十四衙門同北京二十四衙門完全一樣,都是十二監、四司、八局。每衙門正官一人,正四品,稱太監;副官有二人,從四品,稱左、右少監。單純從官職來看,內官二十四衙門各有職責,互不隸屬,司禮監太監和其他二十三衙門也不是上下級關係,而是平級,他們的上司只有皇帝。但實際上,其他二十三衙門都順從司禮監。這並非制度上的安排,而是因為司禮監太監掌握批紅權,能分皇權,從而使得自己權威大漲。
《大明王朝1566》里的太監楊金水
正常來說,南京沒有皇帝,南京司禮監在南京二十四衙門中的地位必然趕不上北京司禮監。可因為內守備的設立,南京司禮監太監依然是南京二十四衙門的頂點。內守備本是內官的派出機構,是一種臨時許可權,本身無品級,所以凡為南京內守備必掛南京司禮監太監的銜,以便從法理上維持內守備的權力。因此可以說,南京司禮監的權威依靠內守備的實權得以提高,而內守備又依靠司禮監的職稱獲取法理。所以南京內守備凌駕二十四衙門之上,總攬全局,儼然南京土皇帝。
3.財權。因為南京沒皇帝,所以南京二十四衙門的兩項重要任務就是負責維護南京宮殿和向北京進貢特產。
明朝維護皇庭的工匠分職業工匠(坐住匠)、臨時工(衛所軍)、助手(平民徭役)三種,這些人統稱為內府匠役。按照洪武舊制,這些匠役上工可免賦稅,其中平民徭役還要政府發薪水。南京太監就採取虛報工匠數量和誇大南京房屋維修難度的辦法,如此一來,他們一方面可以吃空餉,一方面可以偷稅漏稅,一方面還能拿到北京下發的維修銀。到了嘉靖時期,這些為皇家服務的工匠又被偷轉成為太監服務的私人工匠。當時的南京兵科給事中就向嘉靖報告說「太監占役成風」,南京戶部也上奏「南京內府各監局軍匠之虛實,馬牛之多寡,錢糧靡費,支銷漫無稽考」。可見太監貪污到了何種程度。
嘉靖:朕的錢
另外,南京太監還負責採買土特產向北京進貢,但採買本身就有極大的操作空間,而南京進貢的數量又特別巨大,絲綢、茶葉、地方土產等皆以船計。在採買過程中,這些太監不僅多方需索,同時還吃回扣,所以人稱「最為民害者,率由中官」。
南京內府的辦事流程是「內批徑行南京守備,委內官監等衙門轉行取辦」,內守備作為南京諸太監的頭領,任何事情都需要他批准,所以不論南京諸位太監怎麼貪污,贓銀必然要分給內守備一份,南京內守備真可謂是財源滾滾。
可以這樣認為,南京內守備實際是坐在南京紫禁城裡的土皇帝。
文史君說:
南京內守備在明朝是一個特殊職位,因為太監是皇帝的家奴,最受皇帝信任,所在在機構齊全的南京,為了防止出現割據政權,就必須由皇帝親信前來坐鎮。從某種方面講,內守備之所以會成為南京土皇帝,也是北京真皇帝縱容的結果。明朝曾有多次裁撤太監的風波,最著名的就是嘉靖初年罷免天下鎮守太監,但南京內守備巍然不動,足見南京內守備一職的重要性。
正因為南京內守備許可權極大,也容易危害地方,南京諸位太監只知貪腐,並沒有起到鞏固留都、加強戒備的作用。留都實際控制者的腐敗也是明朝滅亡的原因之一。在晚明,北京淪陷,弘光帝朱由崧定都南京。作為外來皇帝,弘光帝對南京的控制實際都是通過這些太監進行的,但當時的南京已經無法組織起有效的抵抗,致使長江失守,清人引以為戒,「洪熙以後,始變祖制,以內臣共守備,明政之不綱即此可見矣」。
參考文獻
1、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1974年。
2、劉若愚:《酌中志》,北京古籍出版社,1994年。
3、王慧明:《明留都南京宮廷內府管理制度初探》,《故宮學刊》2016年第1期。
(作者:浩然文史·紫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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