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殺15萬人無法治貪,而雍正只用了三招,嚇破貪官的膽子

像韭菜一樣的貪官

朱元璋為了治理貪腐問題,曾經屠殺了15萬人,並且下了極為嚴苛的法令,但是仍舊沒有擋住官員貪污的腳步。

然而離奇的是,雍正只用了三招就嚇破了貪官的膽子,解決了上百年都沒治理好的貪污問題。

他究竟是怎麼做到呢?

為什麼朱元璋手段這麼狠辣,依舊沒有解決這個問題呢?

朱元璋是一位工作狂,他時常因為朝廷上一些積弊無法解決,整晚整晚地睡不著覺。

自從他登基開始,第一件事就是設立監察制度,大肆處理、防止貪腐問題,要知道朱元璋最痛恨的就是貪官污吏了。

所以朱元璋成為皇帝後,治理氣貪官來力度非常大,一旦發現絕不留情,甚至多次出台嚴苛的法令。

但奇怪的是,不管他怎麼治理,貪官就跟韭菜一樣,這茬還沒割完那茬又長出來了,並且還屢禁不止。

最終朱元璋絕望了:「我想治理貪官污吏,奈何早上殺了晚上又有犯的,今後一旦發現貪污的,不分輕重都殺了。」

可以說,他為了治理貪腐的問題已經用盡了心思,最後走到了這一步,他也是在沒有辦法了。

明朝史上第一大貪污案件——郭桓案就是發生在洪武時期,郭桓只是一位正三品的官員,一年的俸祿只有六百石,但是涉案金額卻足足有1200多萬兩銀子。

朱元璋震怒之下下令徹查,最終牽扯到的不僅僅是工部尚書、禮部尚書、刑部尚書,此外還有十幾個省份的布政司。

大大小小的官員不管涉案金額大小,終究只有一個處罰結果,那就是殺無赦,這次足足殺掉了15萬個官員,震驚了朝野上下。

這樣的雷霆手段的確是起到了整頓效果,眾人戰戰兢兢,生怕連累到自己,也許你會以為,明知道貪污的下場這麼嚴重,官員們一定再也不敢貪了吧?

其實結果恰恰相反,「郭桓案」之後官員們的確是安穩了一段時間,但是不久之後,貪腐的官員又是一茬接著一茬。

有人說貪腐要從根源上解決,直接選用科舉出身的寒門士子,不去提拔官員的門生,他們就不會沆瀣一氣了。

別人能想到的朱元璋也想到了,他大力選拔科舉人才、任人唯賢,還對每一位新上任的官員敦敦教導:

雖然俸祿並不高,但是如果老老實實過日子,將來長久不斷,榮華富貴不倒,但是如果貪腐,不僅自己要掉腦袋,還要家破人亡。

道理誰都懂,但是最終這些寒門士子依舊逃不開一個貪字,最終還是走上貪腐的道路。

問題究竟出在哪裡呢?

雍正的奇招

十年寒窗苦讀得以入朝為官,但是當他們發現俸祿低的可憐的時候,寒門士子也加入了貪腐大軍。

明朝貪腐案件屢禁不止的原因,第一個就是官員的俸祿太低了,朱元璋崇尚節儉之風,所以對官員摳摳搜搜。

朱元璋自己雖然沒有大魚大肉,但是吃喝還是不愁的,不過官員們就不一樣了,一年到頭就那點俸祿,誰家不是上有老下有小。

有的家中幾十口子人,就等著他發的那點俸祿,官員們實在是活不下去,只能從別的地方弄點錢財。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朝廷風氣,風氣一旦形成就很難改了,有些剛上任的寒門士子不願意貪腐,那麼其他的官員肯定是容不下他的。

互相有把柄在手才能是長久的「朋友」,朝中歷代都是黨同伐異,朝臣們可不會容許一位清正廉明的官員獨大。

所以剛上任的官員要麼被排擠掉了,要麼融入進去了,這才導致貪腐的問題始終不能根除。

最重要的是,朱元璋其實看似手段強硬狠辣,實則有著很大的缺陷。

有官員下馬,肯定就有職位空缺,走一批來一批,前面的還沒治理完,新來的已經融入進去了,等於說是根源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

而且朱元璋出台的法令非常嚴苛,到後來直接一視同仁,不管貪腐多少格殺勿論,所以官員們有了一個想法:

貪也是死,不貪也是死,還不如死之前大撈一筆,自己還能過一段舒坦日子,一旦官員們都破罐子破摔了,朝堂就亂套了。

那麼同樣是治理貪腐問題,為什麼雍正只用了三招就徹底根治了呢?雍正的手段到底高明到哪裡呢?

其實一對比就明白了。

雍正的第一個方法就是罷官。

雍正能在「九子奪嫡」中勝出坐上皇位,自然也不是個心慈手軟的人,不過在對待貪官的問題上,他卻只罷官、不殺官。

他的手段雖然看似沒有那麼強硬,但是每一步都是誅心之舉,不用強硬的手腕,避免官員破罐子破摔、官官相護。

將懲罰手段放寬後,一些人更害怕被舉家流放,所以反而有了奇效。

不過這只是第一步,第二步就是凡是貪腐的官員,金額一經查實,不管是什麼職位,哪怕是侯爺宰相,也要如數賠償。

不光如此,為了防止他轉移贓銀的可能性,會連同家底、買賣交易都追查的乾乾淨淨,就連跟他們有來往的人家也要追查。

如果貪腐的官員死了,還要跟子女索賠,這個方式不同於明朝時期的一死了之,官員們考慮的還有自己的家族與子嗣,有牽掛才有弱點。

不過光是這些只是治標不治本,最重要的就是第三步,這一步才是最狠的,實行完後,短短几年國庫就翻了近十倍!

雍正究竟是怎麼解決的?

俗話說「惡人自有惡人磨」,雍正正是明白這個道理,所以才能一口氣就根治了貪腐的問題。

他派出了朝中一些難纏的人,專門去調查涉案的貪腐人員,並且從各地州縣抽調一部分低階的官員跟隨。

這一點非常重要。

只要能查實貪腐一事,就算是大功一件,貪腐的官員就地免職,然後再從隨同的官員中挑選一人接任職位。

這一步究竟高明在哪裡呢?

明朝時期朱元璋治理貪污,都是派人去查,查明後回京復命,然後才該罷職罷職、該治罪治罪。

不過朱元璋忽略了一個問題,原本朝中就已經形成了貪腐的風氣,派去調查的官員也會顧及是否會連累到自己,所以總是會出現官官相護的現象

原來的官員罷免後,新上任的官員就發現有很嚴重的虧空,不過他們肯定是不敢稟告朝廷的,畢竟上一任官員被罷免時,為了不連累自己肯定會隱瞞一部分虧空。

新上任的官員就只能自己將虧空補上,不過當時補上後,以後肯定要加倍的賺回來,朝廷的俸祿又少,所以最終他們還是不可避免地走上貪腐的道路。

不過雍正的方法就有效地避免了這個問題,在調查貪腐官員時,誰功勞最大誰就頂替職位,在這種情況下,涉及到與自己利益相關,調查的官員自然有多大力使多大力。

因為現在沒有打掩護的問題,新上任的官員自然不會自己填補虧空,那麼肯定要把積弊給指出來。

這樣一來別說是上任官員,哪怕是前面好幾任都能揪出來,貪官自然就無所遁形了。

這個方式直接避免了前一任留下虧空、後一人去擦屁股的惡性循環,從某種方面來說,也算是打破了官官相護的官場弊端。

但是同時新的問題又出來了,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貪腐的官員一看大難臨頭,就只能趕緊借錢填補虧空。

雍正因此下令,一旦被發現誰借給被人錢財用來填補虧空,那麼這筆銀錢直接沒收,誰也別想拿回去。

命令一出,沒有官員敢隨意往外借錢了。

貪腐問題根除以後,還要避免後續再興盛起來,於是雍正專門設立了一個叫做「會考府」的機構。

專門用來審計國家財政經費事項,朝廷的一切開支、報銷、繳納稅款等,只要是跟錢有關的事項,都由會考府監督辦理。

會考府與六部屬於平級關係,並且是獨立在朝廷中的一個特殊機構,如果有重大事項,裁決的人只有皇帝自己。

這樣一來,朝中的貪腐問題就直接避免了。

自此之後,官員們果然無人敢再貪腐,雖然還是有極個別的人有天大的膽子,不過一經查證,後果就不堪設想。

時間久了,這樣的不正之風就逐漸消失了,朝中的官員果然不敢再跟以前那樣做貪污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