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部分境外機構和個人為攫取利益,對我經濟、民生、科技等重要領域實施情報竊密活動,嚴重危害我國家安全。與此同時,部分境內人員法治意識、國家安全意識淡薄,為達到個人目的,違規將相關數據傳輸至境外,相關風險隱患不容忽視。
境內某高校學者李某主動聯絡境外某非政府組織,以內部數據為籌碼,意圖換取在國外知名期刊發文機會、提升自身學術知名度。國家安全機關及時發現採取措施,消除了風險隱患,有力保障了國家秘密安全。
「各懷鬼胎」的學術合作
某高校青年學者李某通過校際交流活動結識了境外非政府組織學者k某。李某私下了解到,k某與部分國際知名期刊機構聯繫緊密,有特殊的刊文渠道。李某便萌生了與其合作撰寫論文的念頭,希望能藉機在國際知名期刊刊文。這不僅有助於完成科研任務,還能在同事面前風光一下。李某隨即通過電子郵件向k某詳細介紹了自身情況,重點強調了自己在某校企合作項目中接觸和掌握的數據資源,並表達了合作刊文的意願。k某表示可以探討合作,但希望李某重點搜集提供該校企合作公司掌握的部分數據。李某想到自己刊文的願望將得以實現,便不假思索地答應了。
「別有用心」的數據搜集
李某在搜集數據時發現,k某所需數據屬於涉密敏感數據,涉及我國某重要領域情況,且該公司數據管理嚴格,有明文規定禁止此類數據外流。李某將相關情況告訴了k某,但k某依舊堅持索要上述數據。為了自己所謂的學術成果,李某托關係將其學生張某派遣到該公司實習,並私下要求張某按照k某要求,違規搜集、分析該公司所掌握的敏感數據。國家安全機關掌握相關證據後,第一時間會同高校、企業阻止了李某、張某企圖向境外傳輸涉密數據的行為,及時消除了泄密風險隱患。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規定,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數據屬於國家核心數據,實行更加嚴格的管理制度。任何組織、個人收集數據,應當採取合法、正當的方式,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數據。
數據安全關乎國家安全,維護數據安全需要廣泛動員各方面力量共同參與。
廣大人民群眾如發現境外機構或個人竊取涉密敏感數據線索,可通過12339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電話、網路舉報平台(www.12339.gov.cn)、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舉報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當地國家安全機關進行舉報。
(總台記者 宋琎)
來源: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