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4月28日電 據高檢網28日消息,甘肅省農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李宗文(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甘肅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張掖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日前,張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宗文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今年3月2日,甘肅紀檢監察網通報,日前,經甘肅省委批准,甘肅省紀委監委對甘肅省農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李宗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宗文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丟棄黨性原則,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轉移隱匿違紀違法所得,串供、偽造證據,訂立攻守同盟,挖空心思對抗組織審查調查;信仰迷失,信奉神靈,迷信風水「大師」,測風水、做法事,以保自己「平安」過關;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頻繁收受禮品禮金,接受下屬提供的旅遊活動,長期超標準佔用辦公用房,陽奉陰違,欺騙組織,搞虛假整改;摒棄組織原則,與黨離心離德,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瞞報個人重大事項,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超標準購置豪華車輛,揮霍浪費國有資財;以權謀私,親清不分,利用職權違規為親屬經商謀利提供幫助,侵害企業權益;貪心不足,視錢如命,用不法收入放貸、入股私營企業賺取巨額利息,違規領取津補貼;置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於不顧,出借公款、套取資金、私設「小金庫」;靠企吃企,設租尋租,利用職權肆意干預、插手工程項目,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收受巨額賄賂。其行為嚴重敗壞黨員領導幹部形象,嚴重破壞國有企業管理秩序。
李宗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甘肅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甘肅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宗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企業網站顯示,甘肅農墾集團創建於1953年,現有總資產200多億元,國有土地726.02萬畝,區域內總人口9.57萬人。控股亞盛股份、莊園牧場、莫高股份3家上市公司,所屬二級企業28戶,全級次企業254戶。
李宗文簡歷
李宗文,男,漢族,1964年9月出生,甘肅武威人,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甘肅省委黨校大學學歷,高級經濟師。
1981.08-1984.06甘肅省畜牧學校畜牧專業學習
1984.06-1986.02甘肅黃羊河農場畜牧禽公司技術員
1986.02-1987.07黃羊河農場生產科科員
1987.07-1989.06農業部經濟幹部管理學院會計統計系統計專業學習
1989.06-1993.11黃羊河農場計劃財務科科員、副科長
1993.11-1997.04甘肅黃羊河實業公司計劃財務部副部長
1997.04-1998.04甘肅黃羊河實業公司經理助理兼計劃財務部主任
1998.04-2002.06甘肅黃羊河農工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其間:1996.09-1998.06在甘肅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2.06-2005.12甘肅黃羊河農工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其間:2002.09-2004.09在西北師大區域經濟學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2005.12-2007.04甘肅黃羊河農工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07.04-2009.03甘肅黃羊河農工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09.03-2011.09甘肅黃羊河農工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
2011.09-2014.05甘肅黃羊河農工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2014.05-2016.06甘肅黃羊河農工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董事長、總經理
2016.06-2022.07甘肅省農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