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明顯或不明顯,或強硬或軟性,女性員工因懷孕而被辭退的事情屢見不鮮。這不,今日又有件新聞:武漢一女子因懷孕而被公司辭退,公司給出的理由是她不勝任工作。
不勝任也許是有的。懷孕時期生理與心理的狀態往往都會受到很大影響,難以全心投入工作,不能完成原先安排的工作也不全是公司胡扯。但以此理由辭退,並不能讓人信服。首先它違法,其次它不道德,最後它不經濟。

它違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不得擅自解除勞動合同,但嚴重違反勞動規章制度或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的除外。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不是不讓你辭退,但不能單純以懷孕辭退。這是一種對女性的保護也好,這是一種對公司的限制也好,不管你怎麼去想它。這是法律法規,是實實在在、不容置疑的法律條文。我們都要遵循,誰管你願不願意。

它不道德。
「落陷阱,不一引手救,反擠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落井下石是不道德的。無論男女員工,只要是公司的員工,公司既然沒有辭退他們,就說明還是認可他們的貢獻。這是其一。求職都是雙向的。當初在入職的時候,雙方都有明明白白的合同。不說什麼契約精神,雙方有過約定,在員工福利保證上都商量過。這是其二。女員工懷孕了是件喜事,也是件難事。原來好好的時候不辭退,現在遇到難事了再辭退。這是其三。有這三件,不道德是鐵板釘釘的了。

它不經濟。
企業不能光講經濟,但肯定要是最講經濟。辭退女員工在違法、不道德之外,某種意義上也是不經濟的。
大了說,世上絕大多數人不是男性就是女性。世上人的權利、人的責任、人創造最起碼有一半是女性帶來的。動輒辭退女員工,壓抑女性在職場中發揮,最終會傳導到社會中,讓所有人的利益都會受損。
中了說,公司不管哪個行業,都要有客戶,與客戶相處都要講聲譽。辭退懷孕女員工,其實是件很丟面子、很敗聲譽的事情。最近常說「女性友好城市」、「她經濟」,說到底不就是因為女性消費力強嗎。呵護女員工,維護女員工應有權益,對於公司發展是有好處的。
小了說,公司裡面除了男人就是女人。女人不會為公司辭退懷孕女員工而高興,男人也不會。這樣的事情會讓單位氣氛降到冰點,沒有人會真心高興。如果那家公司這樣做了,在公司里除了赤裸裸的利益以外,也就什麼高大上的都不要講了。不要小瞧了高大上的東西,潤滑劑是一個系統里必須的。失去了大家的凝聚力,公司也就差不多完蛋了。
其實,這些話只是我隨心寫出來的罷了,並不是什麼新奇的觀點,更不是難懂的道理,在大家心裡也都明白。但是多說說總是好的,說與做天差地別也一線之隔。多說了,做也就不遠了,最起碼能有點幫助。這也是我們這些即不開公司也沒什麼影響力的一般人所能做的一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