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於福建三明的一起「由女司機和保安引發的肢體衝突」事件引發熱議,在網傳視頻中,女司機用腳踹了保安一腳,隨後保安大力扇了女司機一巴掌;隨即網路輿論紛紛開始指責女司機,認為這名女司機有些頤指氣使,看不起保安,先踹別人再被扇耳光也是活該,真的是這樣嗎?
相對完整的監控視頻出現了,劇情反轉了。
此事發生於一學校門口,據傳涉事保安並不是學校保安,但該說法目前沒有被確認;然而不論是學校的保安還是其他機構的保安,作為保安都是沒有權利去實施人身侵害和限制他人行動的——據知情人士稱在女司機腳踹保安之前,該保安先罵了人!隨後敲女司機駕駛車輛的車窗。隨後女司機想要下車,該保安竟然強行關車門,而從監控視頻中可以清晰的看到保安大力推車門的過程中,車門明顯夾到了女司機的腿。
完全反轉了。
換位思考,即便車輛是違停狀態,保安也應該先行勸說;如果勸阻無效的話,正確的做法應當是報警處理。最起碼要先做到勸阻,可是知情人士說這名保安先罵人;假設確實是保安先罵人,換做是誰能夠忍受呢?在被罵了之後還被強行推車門並夾到腿,換做是誰都會無法接受;可以說如果被夾腿的一名彪形大漢的話,是否是正當防衛都已經不重要了,因為一定會演變成司機毆打保安,而且其毆打行為即便違法也會獲得輿論的支持。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該保安在糾紛發生之初顯然存在過錯,或者說糾紛是因為保安的行為導致;其辱罵他人、強行推車門夾司機腿的行為均涉嫌違法,涉嫌的是關於侮辱、非法限制他人行動或者故意傷害的禁止性規定,應當有直接責任。
女司機腳踹保安是在被辱罵、被推車門的驚嚇和腿部遭受傷害之後,算是情有可原,即便同樣屬於違法行為也應當從輕處罰。
有些網友在看過被剪輯並惡意導向女司機的視頻時,提出「必須嚴懲先動手的一方」並直接點名女司機;現在看來應當被嚴懲的是涉事保安,保安沒有執法的權利,保安制服不是警服,不能拎不清自己的職業身份,同時不論該保安屬於哪一機構,該機構都應當加強保安員工的素質管理。
同時所有接送孩子上下學的家長,在接送過程中也應當注意為孩子做一個好的表率。
現在上下學高峰期的學校門口路段,亂的像鍋粥。
學生們隨意在馬路上隨意穿行,護學崗不能說形同虛設,卻也沒有發揮太大作用;而且佔用道路資源情況非常嚴重,家長們的汽車、三輪車或兩輪車在路邊隨意停放,右側車道基本會被完全佔用,甚至連中間車道也可能被部分佔用。同時有些接送孩子的家長在駕車過程中也是不管不顧,對於正常行駛的其他機動車或非機動車而言,基本是視若無睹;甚至有自認為接送孩子可以隨意佔用公共資源的扭曲心態,刻意無視、實為惡意阻擋其他車輛通行。
類似的情況屢見不鮮。
公共道路資源被如此霸道的佔用是很難令人接受的,長此以往,學生、學生家長和路人與車輛的矛盾只會被激化,發生衝突的概率只會越來越高。
交通部門、教育部門應當重視這一現象,應當禁止學生家長惡意佔用道路資源;接送學生上下學也應當在各自的車道里有秩序的排隊,不應影響其他車輛通行。並且教育部門應當思考為何許多學生明明已有成年人的體格卻還需要家長去接送,這些孩子還應該是溫室里的花朵嗎?如果僅按照養花的思路去培養這些學生,最終培養出來的大量連生活自理能力都沒有的學生又有何用?在一個城市裡,學生們如果連基礎的交通能力都不具備的話,這是不是在退化?
兩個話題,一個矛盾點。
別讓學生們變成花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