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0月,當時宣判和處決了一批毒販,其中一個叫陶靜的女毒販較為引人關注,她長得清純貌美,而且年僅20歲,稱得上是當時最漂亮最年輕的女毒販了,那麼她是如何走上不歸路的呢?
1971年,陶靜出生在雲南的一個普通人家,家中有兄妹3人,她是家中最小的一個孩子。雖說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但是陶靜卻並不受寵愛,在她出生不久之後,父母就由於種種矛盾離婚了,父母都不願照顧年幼的陶靜。
後來還是姐姐和姐夫不忍心,把陶靜留在身邊照顧,就這樣陶靜在姐姐和姐夫的照顧下長大了。可是由於姐姐、姐夫忙於工作,對陶靜的關愛有限,從中學開始陶靜就變得叛逆,沒有把心思放在學習上。
由於長得樣貌出眾,陶靜在高中時期就與不少校外青年有接觸,還染上了許多不良的習慣和毛病。高中畢業之後,陶靜自然是沒有考上大學,可她也不願找個安穩的工作,長期在外面閑混。
面對姐姐和姐夫的管教,陶靜絲毫不聽勸,後來姐姐和姐夫出錢幫她開了一間理髮店,希望她能安穩地工作,走上正途。沒想到事與願違,陶靜把理髮店當成了「據點」,結交了更多的無業青年。
陶靜本就長得清純漂亮,有多男人追求她,讓她有了「眾星捧月」的錯覺,私生活也變得混亂起來。在經營理髮店期間,陶靜認識了許多無業人員,不過她眼光很高,並沒有看上那些無業人員。
直到有一天,陶靜的店裡來了一個帥氣又會說笑的楊某,她對楊某心生好感,此後兩人常在一起約會,沒多久兩人就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陷入愛河的陶靜並不知道,楊某實際上是個毒販子。
在楊某的花言巧語下,陶靜不僅接受楊某販毒的身份,還同意到醫院上避孕環,以免懷孕影響用身體運毒。在楊某的哄騙下,對方提出的要求陶靜無不答應,甚至答應幫忙運毒。
作為雲南當地人,陶靜自然知道運毒是會被判死刑的,可是楊某哄騙她,賺錢之後會跟她結婚建立家庭,就這樣陶靜甘心為其運毒。在邊境的嚴查中,第一次運毒的陶靜就被查獲了。
當時從陶靜身上搜出毒品幾百克,根據法律她會被判死刑。在審訊期間,警方知道她是第一次販毒,勸說她供出上線,戴罪立功能輕判,可是陶靜卻執迷不悟,不願供出所謂的「男友」,後來楊某還是落網了。
1991年10月26日,陶靜被依法判處死刑。得知結果的陶靜起初並不害怕,在見到哥哥為她流淚時,她反而教訓哥哥婆婆媽媽。直到看見母親的時候,陶靜才情緒崩潰了,抱著母親哭了起來。
在執行死刑的前一天,陶靜希望能幫忙為她取出體內的避孕環,這樣她就可以乾乾淨淨的離開了,她的請求被滿足了。10月28日,陶靜在吃過最後一餐飯之後,被依法執行了槍斃。陶靜的下場令人惋惜,也給人以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