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明天起!不再限制!

注意啦!

從明天(17日)起

 這三類載貨汽車

不再限制通行

為進一步便利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保障物流暢通,服務經濟社會發展,5月17日起,我市將放寬載貨汽車部分車型的限制通行措施。

此次調整後,廂式及封閉式的中型載貨汽車、懸掛新能源號牌的載貨汽車(不含重、中型自卸貨車,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危化品運輸車)、「皮卡車」這三類載貨汽車在全市道路不再限制通行

龐曉寧

市交警支隊秩序大隊民警

劃重點:放寬後,原受限車輛不用再辦理高峰期通行證,出行更便利。

廈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關於調整載貨汽車部分車型

通行限制的通告

為進一步便利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保障物流暢通,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決定調整我市對載貨汽車部分車型的限制通行措施。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5月17日起,除本通告第二點所列情形外,全市道路對下列載貨汽車不再限制通行

(一)廂式及封閉式的中型載貨汽車;

(二)懸掛新能源號牌的載貨汽車(不含重、中型自卸貨車,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危化品運輸車);

(三)多用途貨車(俗稱「皮卡車」)。

二、下列限制通行措施不作調整:

(一)《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限制高排放機動車通行的通告》規定的限行措施;

(二)重大活動期間採取的臨時限制通行措施。

三、廈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此前發布的有關限制機動車通行的通告,除本通告規定不再限制通行的情形外,其他限行措施繼續執行。

注意事項

《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限制高排放機動車通行的通告》規定的限行措施、重大活動期間採取的臨時限制通行措施不作調整。廈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此前發布的有關限制機動車通行的通告,除本通告規定不再限制通行的情形外,其他限行措施繼續執行。

廈門經濟交通廣播記者:顏傑鈴

編輯:小陸 

責編:林軍 陳國勝 

編審:張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