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揚子晚報/紫牛新聞報道,近日,上海某公司實習生小金(化名)在社交平台發帖稱,自己因公出差,在活動現場參與集章抽獎,意外抽中了一張價值約3000元的geforcertx5060顯卡。然而,還沒來得及高興,隨行的公司同事便告知他「顯卡屬於公司財產,財務已經知道了,需要上交」。

11月20日,小金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在與公司多輪「約談」後,雖然公司最終不再強行索要顯卡,但也暗示他「另謀高就」。目前,小金已提交了離職申請。
是否離職,當然是小金自己的選擇。只是,圍繞3000元顯卡暴露出來的問題,卻令人唏噓,也讓你人有點哭笑不得。至少可以讓人感到,這家公司的風氣是不正的,行為是不規範的。如果不加以整治,不規範管理行為,公司的前景難以看好。
不錯,小金是代表公司出的差,差旅費等也是公司掏的。但是,抽獎則是活動方為了活躍氣氛的一種形式,並不屬於「公差」範圍,自然,獎品屬於個人,而不是公司。這個結論,在以往的類似案件中,法院都有過判決。
那麼,為什麼這家公司仍然會在這個問題上重蹈覆轍,會為了3000元的獎品而陷入輿論的風口浪尖呢?要知道,能夠被邀請參加英偉達組織的活動,也說明這家公司在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按理不會發生這樣的問題。
關鍵就在於,與小金一起參加活動的同事,心眼太小,對物質的貪慾太強,見不得別人比自己得到的利益多。正因為如此,就在覬覦小金的獎品不成,且小金沒有一點「分」其一部分的想法,就人為地製造出了小金與公司之間的矛盾了。

我們注意到,小金的這名同事,不僅自己沒有去集卡,而是讓小金幫助集卡。如果運氣好,獎品被其抽中了,一定是除了口頭「感謝」之外,不會有任何錶現。
只是,這樣的人,大多運氣不會好。因此,運氣看到了小金的頭上。於是,看到小金拿著3000元的獎品後心裡極不舒服了,就在建議小金將獎品換成現金,自己想要分得一部分不成的情況下,向單位告了「密」。
在告「密」過程中,到底說了些什麼,不需要多想,而是從此後公司的行為中,就可以看出,一定是添油加醋,沒有一句好話。
更可怕的是,這名同事還編造財務知道的謊言,「逼」小金把獎品交給單位。而單位領導又是一幫糊塗蛋,不僅沒有看清與小金一道參加活動員工的嘴臉,反而要求小金將獎品上交公司,並給予小金離職暗示。
一起原本非常簡單的事,硬是被一名員工攪成了一起事件,並成為公共事件,我不知道,這家公司有沒有想過問題的癥結,有沒有想過此起事件到底是如何發生的,有沒有想過與小金一道出差的員工要製造小金與公司的矛盾,有沒有想過演變成公共事件後對公司的影響。

一家公司,再怎麼說,也不該為了區區3000元的獎品,就逼一位新員工離職,這也不應當是一家正規公司所為。顯然,這是令人想不到的。
另一個令人想不到的,就是對故意製造矛盾的員工,公司卻沒有採取任何措施。想一想,如果不是那位與小金一道出差的員工,在小金拿到獎品後,不願換成現金分點「獎金」給自己,從而製造矛盾的話,會發生這樣的事件嗎?會讓公司陷入輿論的風口浪尖嗎?對那位故意製造矛盾的員工,難道不應當處理嗎?真正重視管理的公司,是絕對不能容忍員工故意製造矛盾的,是必須開除的。
更讓人想不到的,為了區區3000元顯卡獎品,公司高層竟然兩次開會商討,並對小金進行約談。我們不禁要問,這家公司還有事可做嗎?公司高管難道整天就忙這些雞毛蒜皮,且完全不對的事嗎?這樣的公司,還能有發展嗎?

我們不禁要問,員工參加活動被運氣「砸」中,就要把獎品上交。那麼,如果舉辦方有演出,是否觀看演出的員工需要向公司上交觀看演出的票錢呢?如果有參觀等活動,是否要上交參觀費呢?像抽獎這樣的事,完全是憑運氣,公司不僅不應當要求員工把獎品上交,還應當給員工加發獎金。員工個人運氣好,也會給公司帶來好運的。
讓抽到獎品的員工將獎品上交,逼員工辭職,就是不想讓公司運氣好,不想讓公司交好運。這樣的公司,前景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