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4月1日訊 (記者 王彥琳 實習記者 林嘉豪)4月首個交易日,又有兩家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而據財聯社記者通過Choice數據統計,在剛剛過去的今年一季度,56個交易日內,證券及金融監管部門對A股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人開出近300張「罰單」,涉及上市公司約170家;同時,一季度有20家上市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同比呈大幅增長之勢。
為「蹭熱點」「炒概念」出現的誤導性陳述是監管重點整治方向。如雙良節能及集團蹭商業航天熱點擬被罰800萬、英集芯在互動平台「自問自答」炒作腦機介面概念擬被罰400萬……監管視野從法定信披平台延伸至社交媒體等全渠道,讓「不敢違」的約束機制加速形成。
凈化信息生態、提升資本市場運行效率,正成為監管護航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核心方向。當前監管從立案到處罰全面提速,防線由「事後追責」向「事前預防」「事中管控」前移,追責鏈條從上市公司壓實至「關鍵少數」,快查快處、從嚴處罰、精準打擊的立體化追責體系持續完善。
20家上市公司被立案 重點監控「誤導性陳述」
財聯社記者結合Choice數據統計,今年一季度已有20家上市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包括天普股份、向日葵、容百科技、亞輝龍、英集芯等,數量較上年同期增長超五成,立案事由均涉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此外,倍輕鬆實控人馬學軍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於今年2月新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證監會主席吳清在2026年全國兩會經濟主題記者會上強調,要依法嚴查嚴處蹭熱點、炒概念、搞操縱等侵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財聯社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誤導性陳述成為監管關注的一大重點,因該項問題被調查的公司佔比顯著上升。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在法定披露渠道之外的誤導性陳述也進入監管視野。
「往年涉及誤導性陳述的行政處罰案例相對較少,涉及案例主要是在交易所的紀律處分層面進行處罰。」天冊(深圳)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曾斌對財聯社記者表示,近期,證監會及有關部門密集公布了對多家上市公司的立案及監管信息,呈現「立案速度極快、全渠道覆蓋、熱點概念重點監控、責任到人」等鮮明特徵。
據財聯社記者不完全統計,一季度A股已有至少10家上市公司因誤導性陳述被監管點名。其中,雙良節能、英集芯、向日葵、容百科技已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亞輝龍處罰決定正式落地。此外,巨力索具、杭蕭鋼構、國科軍工、電科數字、沃格光電等多家公司因「蹭熱點概念」涉嫌誤導投資者被交易所予以監管警示或批評處分。
其中,雙良節能的案例較為典型,是針對微信公眾號發布誤導性信息的處罰案件。今年2月12日13時02分及13時25分,「雙良集團」與「雙良節能」微信公眾號先後發文稱,上市公司先後獲得3個海外訂單,共計12台高效換熱器設備,將用於SpaceX星艦發射基地擴建配套的燃料生產系統。因文章提及彼時市場熱點「商業航天」,雙良節能股價在午後開盤直線拉升,至13時26分封上漲停板,引起監管部門緊急關注。當日,上交所對雙良節能及其董秘楊力康予以監管警示。2月27日,雙良節能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不到一個月時間處罰意見下發,雙良節能、雙良集團及相關責任人合計擬被處以1300萬元罰款。
在上述案例中,所涉及誤導性信息多為上市公司自願性披露。曾斌向記者介紹,現行信披體制是以強制性信息披露為原則,自願性信息披露為補充。誤導性陳述大多以自願性信息披露形式出現,意圖體現公司的一些重大業務和合同進展,但是往往潛藏著誤導風險。
曾斌進一步指出,誤導性陳述主要有幾個類型:一是「報喜不報憂」的重大合同披露,監管要求公告必須完整反映合同關鍵限制條款,如金額是否為估算、採購量有無下限、協議是否有前置條件等問題;二是「蹭熱點」與「炒概念」問題,監管要求必須準確說明業務實質、發展階段、營收佔比及重大不確定性;三是互動平台上的「隨意」回復,監管要求必須謹慎、客觀,杜絕誇大和誤導性語言;四是預測性信息與「安全港」規則濫用,如果預測缺乏合理依據,或未同時提示風險,將無法適用「安全港」規則免責。
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馬宏偉對記者表示,誤導性陳述是指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存在隱瞞重要事實、未及時披露更正信息、表述具有誤導性的情形。判斷是否構成誤導性陳述的核心標準是「是否足以影響理性投資者的投資決策」。即使每個字單獨看都是真實的,但組合起來讓人產生誤解,也可能被認定為違規。
一季度約170家上市公司吃罰單 聚焦信披違規
以最新披露日期計算,一季度證券及金融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人開出近300張罰單,涉及上市公司約170家。信息披露領域仍然是上市公司違規的「重災區」,在已查處的案例中佔比近八成,一季度,監管直指信披頑疾,強化對資本市場信息秩序的全面治理。
據財聯社記者統計,財務造假及財報信息不準確在信披違規中佔比最高,部分公司通過虛增營收與利潤、虛構銷售業務、虛減成本費用等方式粉飾業績。
已有公司因財務造假觸發重大違法強制退市。3月23日,*ST立方公告稱,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2021 年和 2022 年連續兩年虛假記載的營業收入金額合計達到 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營業收入合計金額的 50%,觸及股票終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自 3 月 31 日起進入退市整理期。*ST長葯同樣因2021年至2023年年報披露存在虛假記載,鎖定退市。
已經退市的公司,亦難逃其責。如去年12月市值退市的*ST元成,因連續三年財務造假、非公開發行股票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等,今年1月被浙江證監局處以3745.46萬元罰款,時任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祝昌人被處以2800萬元罰款,並被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其他4名責任人合計被罰1400萬元。
此外,關聯交易、資金占用、募集資金管理不規範、違規擔保等問題也是信披違規高發地帶,反映出部分上市公司治理結構薄弱、內控不健全等問題。
「穿透式監管」發力 凈化資本市場信息生態
從一系列案例來看,監管對於上市公司違規信披行為劃定了明確紅線,對違規行為「露頭就打」,處罰效率、處罰力度明顯提升,立體化追責格局正在形成。
首先,從立案調查到處罰結果出爐,監管處罰流程明顯提速。財聯社記者梳理髮現,雙良節能違規信披15天後,就因涉嫌誤導性陳述被證監會立案。容百科技從證監會立案到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僅19天,英集芯從被立案到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僅32天,向日葵因併購重組涉嫌誤導性陳述被立案,一個多月後即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其次,從「事後追責」轉向「事前預防」「事中管控」,監管實現「全閉環」。財聯社記者注意到,監管處罰節奏明顯升級,尤其對於自願性信息披露類案件,介入速度極快,避免相關不實信息擾亂市場生態。例如,亞輝龍1月6日盤後發布公告稱,公司與深圳腦機星鏈科技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當晚上交所下發問詢函,隨後,公司迅速發布補充公告對前述內容進行重大修正。容百科技1月13日晚間披露與寧德時代簽訂總金額預計超1200億元的採購合作協議,當晚即收到上交所問詢函,上交所對信息披露準確性、協議內容、內幕交易防控等多方面提出問詢。
再次,從上市公司到「關鍵少數」,監管全鏈條追責格局成型。在上述多起案例中,除上市公司外,實控人、高管等信息披露責任人被一併追責。例如,英集芯案例中,陳鑫作為公司董事、首席執行官,建議、決策、參與了誤導性信息的披露;黃洪偉作為董事長、總經理,對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負有管理責任,在誤導性信息披露前未進一步核實;吳任超作為董事會秘書,審議、參與誤導性信息的披露,三人合計擬被罰400萬元。
「以往從違規到立案、處罰周期較長。今年監管立案處罰明顯提速、處罰效率顯著提升,通過及時問詢、督促澄清、快查快處,有效遏制違規行為的負面影響窗口,最大限度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馬宏偉說。
高質量的信息披露是資本市場良性發展的基石。中國政法大學資本研究中心研究員劉彪對記者表示,建議下一步在制度層面,細化信披標準、壓縮模糊地帶,針對互動平台、自媒體等渠道的自願性信披制定具體規範,進一步明確「蹭熱點」等誤導性陳述的認定標準與禁止情形。
在治理層面,發揮獨立董事與全新審計委員會的把關作用,獨董對重大信披事項強制發表意見,審計委員會則必須深度參與財務報告與重大信息審核,強化事前風險排查。
在技術層面,讓科技賦能監管,推動智能監控和精準打擊,運用大數據、AI、輿情監測對全市場公告、互動平台、自媒體進行實時掃描,自動識別異常披露、誤導性陳述線索。
(財聯社記者 王彥琳 林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