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一則刑事判決書。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一起券商分析師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原東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電子行業首席分析師鄒某、電新行業高級分析師程某,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均並處罰金十萬元,二人違法所得亦被依法追繳。
經法院審理查明,2023年4月,鄒某、程某接受宋某甲(另案處理)的請託,利用鄒某擔任東方某公司研究所電子行業首席分析師的職務便利,為江蘇利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撰寫研究報告,以此提升該公司股票的市場關注度。
在此過程中,鄒某負責組織研究報告的撰寫工作,並實際收取宋某甲好處費18萬元;程某則承擔鄒某與宋某乙之間的溝通聯絡工作,同時負責將現金轉送給鄒某,其個人實際收取好處費5萬元。
2024年12月,被告人程某主動向大連市公安機關投案。2025年1月13日,鄒某、程某被傳喚到案,到案後二人均如實供述了自身的犯罪事實。案發後,涉案贓款已被公安機關全部凍結。
法院審理認為,鄒某、程某身為東方某公司工作人員,利用鄒某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並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
判決書並未披露相關人員的姓名。不過查閱利通電子的相關研報可發現,2023年12月,東方財富證券原電子行業首席分析師鄒傑曾發布關於利通電子的深度研報《主業戰略布局進展突出,AI算力租賃服務打造第二成長曲線》。
數據顯示,利通電子自2023年5月開啟拉升行情,並於2023年11月觸及股價歷史高點40.51元/股,年度漲幅超155%。截至24日收盤,最新股價報26.87元/股。
來源:上海證券報微信公眾號
作者: 徐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