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海口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之後,海航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海航」)原董事長陳峰當庭表示不服,提起上訴。
近日,數位權威消息人士向經濟觀察報記者證實了上述消息。
熟悉陳峰的人士告訴經濟觀察報記者,陳峰祖籍山西臨汾霍州,1953年6月生於太原,取名「陳太生」,即「在太原出生」之意,後更名為陳峰。
1999年11月,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股票代碼600221,陳峰任首任董事長兼總裁。
1998年4月,海航集團成立,陳峰任董事長。
2022年3月,海口市人民檢察院對陳峰批准逮捕。
2023年4月,海口市人民檢察院就陳峰等人一案,向海口中院提起公訴。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陳峰犯有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騙取貸款罪、職務侵占罪。
2025年7月18日上午,海口中院對陳峰等人案件進行一審宣判。
法院判決,陳峰犯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16億元;犯騙取貸款罪,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犯職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4000萬元,三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21億元,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4000萬元。
權威消息人士向經濟觀察報記者介紹,宣判之後,陳峰當庭表示不服,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