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宋承翰 發自北京 6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保障法(草案)》在全國人大官網掛網,對外徵求意見。近幾年醫保領域改革頻繁,草案將成熟定型的改革成果明確為法律制度,對還需進一步改革的事項作出原則規定,留出改革探索空間。
南都記者注意到,此次醫療保障法的一個突破性規定來自第二十二條: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等緊急情況時,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在聽取國務院衛生健康、中醫藥、疾病預防控制、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可以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提出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臨時調整方案,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
這一臨時調整支付範圍的做法,在新冠疫苗等項目上曾有先例,此次則是以立法形式予以明確。
2021年,隨著新冠疫苗逐步啟動接種,中國官方宣布了全面免費接種政策,即由財政和醫保共同分攤,醫保方面主要動用醫保基金滾存結餘支付。這一做法在當時頗具突破性。一直以來,業界以及不少代表委員都呼籲,由醫保支付一部分疫苗接種費用,以緩解公眾負擔,提高二類疫苗的接種率。然而,醫保方面一直強調基金籌資水平低、承受能力有限,沒有能力將支付範圍擴大到疫苗等非治療性的項目。此外,社會保險法也明確,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也因此,2021年時發布由醫保參與支付新冠疫苗的政策頗受業內關注,被視為一項重要決策。而此次醫療保障法(草案)寫入了「臨時調整」條款,則為該做法明確了法律依據。
此外,據新華社報道,首次提請審議的草案共7章50條,系統規定醫療保障體系框架、加強醫療保障基金運行管理、優化醫療保障服務、強化監督管理,助力依法健全全民基本醫保制度,有效保障參保人合法權益,打牢人民群眾病有所醫制度基礎。國家醫保局局長章軻介紹,草案設專章系統規定了醫療保障體系框架,對較為成熟定型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明確了參保範圍、籌資方式和待遇保障等。
草案還明確,國家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