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促進數字貿易高質量發展若干辦法》(下稱《辦法》)近日發布,圍繞數字化改造、跨境電商生態建設、供應鏈金融支持等領域推出一攬子扶持措施,旨在通過數字技術賦能實體經濟,為市民生活帶來更多實惠與便利。《辦法》將於今年6月1日正式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5月31日。
支持數字化發展 最高獎勵300萬元
《辦法》提出,將用真金白銀支持企業開展數字化改造、建設數字化綜合服務平台等。其中,大力支持企業進行數字化改造提升。對於企業在供應鏈數字化管理、智慧物流倉儲、智慧港口、智慧監管等方面的數字化、信息化投入,將給予年度投入12%的補助。在此基礎上,若企業已獲得廈門市智能化技術改造項目補助,還將額外獲得設備投入5%的獎勵。單家企業、單個項目每年的補助或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歷年累計不超過500萬元。
支持企業建設各類數字化綜合服務平台。對於軟硬體設備投入達到200萬元及以上,且年度服務用戶數不低於20家的平台,將按照平台軟硬體設備投入的15%予以補助,單家企業、單個平台每年的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歷年累計不超過500萬元。
對參與國家、省、市級供應鏈、人工智慧等數字化創新應用評選的企業給予獎勵。對獲評國家、省、市級數字應用典型案例、應用場景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項目若獲得不同級別獎項,可申請差額獎勵,但單家企業每年累計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建設供應鏈示範創新園區 最高獎勵600萬元
鼓勵打造供應鏈創新園區,建設供應鏈創新平台。對運營時間一年以上且向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備案的園區,根據綜合貢獻評分給予不同獎勵。具體如下:總分在60分-70分的園區運營主體,年度運營服務獎勵400萬元;70分-80分獎勵450萬元;80分-90分獎勵500萬元;90分-100分獎勵550萬元;總分達100分封頂獎勵600萬元。
設立雙重獎勵機制 發展跨境電商園區
《辦法》針對跨境電商園區,設立綜合貢獻獎勵、生態建設獎勵雙重獎勵機制。
綜合貢獻獎勵方面,園區年度運營評分達60分以上,即可獲150萬至250萬元獎勵。
生態建設獎勵方面,對於跨境電商園區生態建設評分在60分-75分的園區運營主體,給予年度運營獎勵120萬元;75分-90分獎勵160萬元;90分及以上獎勵200萬元。
對跨境電商監管中心運營方給予扶持。對於跨境電商進出口年申報重量達到1.3萬噸以上的運營方,給予250萬元的達量獎勵,每超過3000噸給予50萬元的超量獎勵。本項扶持每年設置資金池4000萬元,若實際扶持資金超預算,則扶持力度同比例下調。
(廈門晚報記者 汪燕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