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央視新聞發布的通報,新審議通過了,地方債務限額增加60,000億元,也就是說地方政府的錢有人還了,最終國家還是出手買的單。
說的很明確,就是以前地方上欠的太多,隱藏債務太多,比如說地方政府通過地方國有銀行、地方國企、地方城投甚至是個人手上借了大量的錢,這些錢現在再不玩就要到了崩盤的邊緣。
現在新增地方債務限額60,000億元,上面很明確說了就是解決隱形債務問題。把最主要的錢用在民生上,這部分錢由國家替地方給還的。
同時也說明了,因為地方出讓土地收入大幅度下降,所以各地之前借的錢現在還不起了。沒有辦法,只能新審批通過60,000億來解決各地的債務問題,或者為債務化解留住空間。
同時也說明了還錢可以,但是不能增加新的隱性債務。特別是有些投資項目,不少地方還想借這一次發錢的機會上馬是不可能的,沒有納入安排的一律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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