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出利好28條!重點聚焦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8月6日,國家稅務總局對外發布《關於接續推出和優化「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措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通知》,推出和優化28條便民辦稅繳費舉措,重點聚焦支持民營企業為主體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

要點梳理如下↓↓↓


精準落實

確保稅費政策紅利直達快享


此次發布的第五批「便民辦稅春風行動」舉措,在進一步強化稅費優惠政策落實方面推出7條措施,確保政策紅利直達快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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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聯合財政部此前新增7月預繳申報期作為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享受時點,促進企業加大研發創新投入。為進一步提升企業享受上述政策的便利性,《通知》明確——

  • 對納稅人因各種原因未在今年7月征期內及時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可在8、9月份由納稅人通過變更第二季度(或6月份)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的方式補充享受;積極會同相關部門收集編髮研發項目鑒定案例,幫助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充分準確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紅利。

為促進經營主體應知盡知最新稅費政策,稅收紅利願享盡享,《通知》提出——

  • 制定編髮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壯大的稅費優惠政策清單及相關指引。
  • 根據清單和指引,各級稅務局組織開展對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面對面宣傳解讀。共性問題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及時制發問答口徑並上網,確保執行統一規範。
  • 完善稅費政策精準推送機制,制定並試行《稅費政策精準推送工作規範》,更好實現「政策找人」,確保政策直達快享。
  • 完善追溯享受的服務措施。對需要退稅的,充分尊重納稅人繳費人意願,通過專期專項等方式及時辦理。
  • 針對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優惠、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等政策,加大自主申報、自行享受的落實力度,不斷拓展適用範圍。
  • 完善減稅降費紅利賬單推送機制,優化改進系統功能,探索開展紅利賬單個性化、定製化推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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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創新服務

增進辦稅繳費便利


《通知》在進一步便利稅費辦理和改進訴求響應方面,分別推出和優化6條和4條具體舉措,最大限度為納稅人繳費人減環節、減資料、減時間、減成本,更好維護各類經營主體合法權益。

在進一步便利稅費辦理方面,《通知》提出——

  • 對「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等11項證明材料採用調閱復用措施,減少資料重複報送。
  • 深化落實「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身份證明」等12項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不得要求納稅人在申請辦理稅務事項前自行檢測、檢驗、認證、鑒定、公證或提供證明等
  • 推廣數字化電子發票,進一步降低中小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
  • 持續優化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種申報預填服務,在具備數據條件地區創新環境保護稅納稅申報方式,探索智能預填,縮短填報時間。
  • 優化中小企業跨省遷移辦理流程,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稅務機關按規定及時辦理遷出手續,遷移信息同步推送至遷入地稅務機關。
  • 在保障數據安全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幫助更多民營企業憑藉良好納稅信用通過「銀稅互動」獲得融資支持。

在進一步改進訴求響應方面,《通知》明確——

  •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稅務局同步建立民營企業直聯點,常態化開展民營企業走訪座談,及時響應納稅人繳費人合理訴求。
  • 組織稅務系統延續開展中小企業服務季活動,聚焦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需所盼,拓展創新服務舉措。
  • 積極面向民營企業開展多領域多層次、線上線下相結合的稅費專業培訓輔導,積極探索對不同類型民營企業提供個性化服務。
  • 各地稅務機關協同本地商會組織設立民營企業服務站或服務顧問,深入開展普法、答疑、調解、維權等工作。


深化跨境服務

幫助經營主體走出國門


稅收制度和涉稅跨境服務能力,已成為助力我國企業對外投資便利的重要保障,為民營經濟跨國發展打通新思路。《通知》在進一步深化跨境服務方面推出和優化6條具體舉措——

  • 簡併企業報告境外投資和所得信息有關報表,減少報送頻次。
  • 優化電子稅務局、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服務功能,推行出口退稅發票及出口報關單信息「免填報」,進一步提高民營企業等各類企業辦理出口退稅便利度。
  • 設立12366跨境服務諮詢專線,加強跨境經營高頻疑難涉稅問題的收集整理,推出並不斷完善「跨境納稅人疑難問題解答」。
  • 在國家稅務總局官網推出「海外稅收案例庫」,更新發布國別(地區)投資稅收指南。
  • 深化運用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序、預約定價安排等國際稅收法律工具,更大力度地幫助民營企業等納稅人解決跨境涉稅爭議。
  • 依託「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深化共建「一帶一路」國際稅收合作,為民營企業更好「走出去」創造良好稅收環境。


優化執法方式

幫助困難企業突破難關


稅務部門持續推進依法依規徵稅收費,加強稅務執法區域協同,著力提升稅務執法精確度,此次針對優化執法方式推出5條措施——

  • 堅決不收「過頭稅費」,拓展並暢通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等投訴舉報渠道,對徵收「過頭稅費」行為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
  • 加快推進位定區域統一的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促進區域間稅收執法協同。
  • 對符合條件、確有困難的民營企業發生欠稅,稅務機關輔導其制定清欠計劃,對按計劃繳納稅款的,暫不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 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進一步嚴格落實「首違不罰」制度,對稅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事項清單中的14個事項,首次發生且危害後果輕微,在稅務機關發現前主動改正或者在稅務機關依法規定的期限內改正的,不予行政處罰
  • 嚴格落實稅務規範性文件公平競爭和權益性審核制度,加強相關政策措施的審核力度,切實維護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民營經濟納稅人合法權益,確保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