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伍浩資料圖
澳門新聞通訊社4月25日北京電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今(25)日發布通報:中國科學院科技創新發展中心黨委副書記、主任伍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這一消息看似突然,實則意味深長——伍浩履新該職僅一年有餘,而其長期任職於國家發改委,高技術產業司司長、秘書長等要職,手握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審批與千億級資金分配大權。他的落馬,不僅是一起個體腐敗案件,更是對我國科技治理體系的一次深刻警示。
權力高度集中,科技資金「閘門」淪為尋租工具
伍浩的職業生涯貫穿我國科技政策制定與資源分配的核心鏈條。在國家發改委期間,他長期主管高技術產業司,該部門直接負責國家科技創新規劃、戰略性新興產業布局、重大科研專項立項與資金撥付。
據公開資料,僅「十三五」以來,中央財政科技支出年均超3000億元,其中大量項目需經高技術司初審、評估與推薦。伍浩作為司長、後任秘書長,實質上掌握了項目「能不能上、錢給誰、給多少」的決定性話語權。
這種高度集中的審批權,在缺乏有效監督的情況下,極易異化為「權力尋租」的溫床。企業、科研院所、地方政府為爭取項目與資金,可能通過「包裝項目」「虛報預算」「利益輸送」等方式進行圍獵。一旦審批者失守,科技資金便不再是「創新燃料」,而淪為少數人牟利的「私產」。
危害深遠:扭曲創新生態,侵蝕國家競爭力
伍浩案的潛在危害,遠不止於個人貪腐,更在於其對國家科技創新體系的系統性破壞:
資源配置扭曲:資金本應流向最具創新潛力的團隊與項目,但若審批標準被人為操控,可能導致「關係戶」優先、「真創新」被邊緣化。長此以往,劣幣驅逐良幣,真正有技術實力的科研團隊難以獲得支持,國家創新動能被嚴重削弱。
科研誠信崩塌:當項目獲批依賴「人脈」而非「實力」,科研人員將逐漸喪失對制度的信任,轉而投入「跑部錢進」的惡性競爭。這不僅浪費科研精力,更助長浮躁、造假、重複申報等學術不端行為,動搖科研誠信根基。
國家戰略安全風險:高技術產業涉及晶元、人工智慧、新能源、生物醫藥等關鍵領域,直接關係到國家經濟安全與科技自立自強。若資金分配被腐敗滲透,可能導致關鍵技術攻關方向偏離、核心項目被低效執行,甚至造成戰略資源的錯配與浪費。
制度公信力受損:科技資金來自納稅人,其使用必須公開、公平、公正。一旦公眾發現「千億資金」在暗箱操作中流失,將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削弱社會對科技創新的支持與期待。
調任非「安全著陸」,反腐無死角彰顯制度剛性
伍浩是在調任中國科學院科技創新發展中心僅一年三個月後被查。該中心成立於2019年5月,前身為中科院北京分院,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承擔著懷柔科學城、中關村科學城、雄安新區等國家重大科技平台建設任務。資金密集、項目集中,本是「關鍵少數」監督的重點。但調查顯然追溯至其在國家發改委時期的履職行為,表明反腐敗已形成「全周期管理」機制,無論崗位如何變動,違紀違法的「舊賬」終將被清算。
以案為鑒:構建「陽光科技」治理體系刻不容緩
科技領域絕非「法外之地」,資金審批權必須關進位度的籠子。伍浩被查進一步警示推進科技領域審批透明化的重要性。建立科技項目全流程公開平台,實現申報、評審、立項、資金撥付、成果驗收等環節可查詢、可追溯,接受社會監督。
科研領域的特殊性,也要求強化權力制衡機制和健全終身追責制度的必要性。
一方面是實行「評審—決策—監督」三分離,引入第三方評估、同行評議、隨機抽審等機制,避免「一人說了算」。另一方面,對重大科技項目實行責任倒查,無論責任人是否調崗、退休,一旦發現違規,一律依法追責,形成強大震懾。
伍浩的落馬,是反腐利劍刺向科技深水區的又一記重拳。它昭示著:國家在科技創新上的投入越大,監管就必須越嚴。唯有讓每一筆科技資金都用在「刀刃」上,才能真正築牢科技強國之基,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作者:林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