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chinatimes.net.cn)記者帥可聰 北京報道
因未按規定披露重大合同及履行情況、虛增利潤超過8500萬元,福州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達華智能」,002512.sz)迎來監管重罰,成為a股市場又一財務造假典型案例。
2026年2月27日晚,達華智能發布公告稱,當天收到中國證監會福建監管局(下稱「福建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福建證監局擬對公司及5名責任人罰款合計1780萬元,其中對公司罰款600萬元,對時任董事長、總經理陳融聖罰款350萬元。
達華智能表示,根據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的情況,公司判斷未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董事會就本次事項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並將持續督促公司管理層加強措施,進一步完善內控管理體系。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監管部門查明的事實表明,達華智能的信息披露違規情節嚴重,持續時間長,嚴重侵害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投資者如因此蒙受損失,可依法起訴索賠。
虛增利潤超850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達華智能成立於1993年,以「通信網」(一網)和「數字屏」(一屏)為核心戰略,是一家專註於信息通信、光電顯示與數字應用業務的公司,2010年12月在深交所上市。
2025年7月28日,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達華智能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歷時7個月,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出爐。據披露,達華智能被認定有三項涉嫌違法事實。
其一,未按規定披露重大合同及其履行進展情況。2021年12月2日,達華智能控股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與崑山之奇美材料貿易有限公司簽訂合同,約定採購偏光板自動貼合機與玻璃基板洗凈機,合同總金額7.9499億元。2023年8月15日,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約定解除合同。達華智能應及時披露上述重大合同及其履行進展情況,但公司至今未披露。
其二,達華智能未在2021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中披露上述重大合同及其履行進展情況,不符合《證券法》及相關規定。
其三,達華智能2023年通過提前確認兩家子公司處置收益,造成達華智能2023年年報虛增利潤逾6111萬元;達華智能福米產業園福美顯材貼合項目未及時結轉固定資產、福米模組項目未能正確核算工程停工與土地出售事項,造成2023年年報虛增利潤逾2464余萬元。上述事項造成達華智能2023年年度報告累計虛增利潤約8576萬元,占公司披露的當期利潤總額絕對值的24.32%。
一位資深市場人士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虛增利潤是典型的財務造假手段之一,企業通過虛增收入和利潤,扭曲真實經營狀況,會誤導投資者、債權人及監管機構,侵蝕投資者信心,動搖市場信任根基。
監管部門重拳出擊
福建證監局指出,上述違法事實,有相關公告、銀行資金流水、公司提供的文件資料、情況說明、相關當事人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福建證監局擬決定:對達華智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0萬元罰款;另擬對5名責任人給予警告,並處以合計約1180萬元罰款。
其中,擬對公司時任董事長、總經理陳融聖罰款350萬元,對時任董事、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張高利罰款280萬元,對時任董事、財務總監王景雨罰款250萬元,對時任董事、總經理曾忠誠罰款220萬元,對時任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啟清罰款80萬元。
劉鵬指出,達華智能長達三年的財報不完整,嚴重破壞了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誤導了長期價值投資者的判斷。財務造假的行為直接粉飾了公司的盈利狀況,誘使投資者在公司真實業績不佳時做出錯誤的買入或持有決定。監管部門擬作出的處罰充分說明了其違法事實的惡劣性,以及對市場和投資者造成的負面影響之嚴重。
不過,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並非正式處罰,達華智能及相關責任人目前仍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2月28日,《華夏時報》記者致電達華智能證券部,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暫不清楚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會否進行複議,公司目前經營狀況正常。
達華智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將引以為戒,認真吸取教訓,強化內部治理的規範性,提高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合規意識,加強業務監控和財務管理,切實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合法利益。同時,公司表示將持續關註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並嚴格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投資者可依法索賠
隨著財務造假東窗事發,深交所將對達華智能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根據公告,達華智能股票將自2026年3月2日(星期一)開市起停牌1天,自2026年3月3日開市起複牌,簡稱由「達華智能」變更為「st達華」,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變為5%。
截至2月27日收盤,達華智能股價收報6.03元/股,漲幅為0.67%,最新市值約67億元。2026年以來,公司股價累計下跌了3.2%。

達華智能稱,公司董事會本著對全體股東高度負責的態度,將繼續督促公司管理層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儘快消除相關事項對公司的影響,根據規範要求,爭取儘早撤銷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董事會就本次事項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並將持續督促公司管理層加強措施,進一步完善內控管理體系。
近幾年來,達華智能經營狀況不佳。1月30日披露的業績預告顯示,達華智能預計2025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虧損1.9億元—2.9億元,上年為盈利2400餘萬元;扣非凈利潤為虧損2.2億元—3.2億元,上年為虧損7500餘萬元。
對於2025年為何大幅虧損,達華智能稱有諸多原因。其中包括2025年關鍵原材料價格上漲,導致通訊和電子設備製造業毛利率下滑;聯營企業業績不佳,導致公司按權益法核算的投資收益產生大額虧損;部分應收款項未能按期回款,雖然公司已採取包括司法程序在內的各項催收措施,但基於謹慎性考慮本期已大額計提壞賬準備。
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數據顯示,達華智能股東戶數為9.8萬戶。依據《證券法》第八十五條及有關虛假陳述侵權的司法解釋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定期報告、臨時報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資料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劉鵬律師表示,在2021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買入,並在2024年12月31日收盤時仍持有的投資者,可以通過訴訟進行索賠。
責任編輯:麻曉超 主編:夏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