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年伊始,陽光財險山西版圖再添一張罰單。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大同監管分局近日發布行政處罰,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下稱「大同中支」)及左雲支公司,以「虛列費用」「虛掛代理人套取費用」兩項違規行為,分別處以10萬元、6萬元罰款,4名相關責任人同步領罰,每人被警告並罰款1萬元。
回溯2025年,陽光財險山西轄區內違規問題接連暴露:7月,陽泉中心支公司因「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被罰10萬元,時任總經理施占偉、客戶經理梁曉磊分別被警告並罰款3萬元、1萬元;11月,忻州中心支公司更因「給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編製虛假資料」兩項違規,一次性被罰16萬元,車商部渠道經理盧文辰等3名責任人各領1萬元罰單。
將視野擴展至全國,山西的情況只是陽光財險違規網路的一個縮影。2025年以來,該公司分支機構的處罰信息已覆蓋浙江、廣東、雲南、新疆、福建等多個省份,違規行為高度集中於四大類:一是財務造假,如廣東韶關中支「財務數據不真實」、雲南德宏中支「編製虛假財務資料」;二是套取費用,浙江杭州、台州中支「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中介業務套取手續費」,福建寧德中支「虛假理賠牟取不正當利益」;三是條款違規,新疆哈密中支、浙江分公司「未按規定使用備案保險條款費率」;四是利益輸送,多地機構存在「給予合同外利益」「利用業務為他人牟取不正當利益」等問題。
據不完全統計,2025年陽光財險全國範圍內的罰款金額已超900萬元,僅浙江一省,分公司及兩地中支就合計被罰66萬元;雲南德宏中支單案罰款35萬元,相關分支機構及責任人追加罰款19萬元,成為年內「重罰案例」之一。更值得警惕的是,違規已影響業務資格——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因「圍標串標」被禁止參與武警部隊採購活動3年,廊坊、滄州中支也因同類問題被限制政府採購資格,合規漏洞正從「罰款風險」演變為「市場准入風險」。
業務層面,陽光財險正面臨「增收不增利」的雙重壓力。2025年上半年,公司原保費收入252.7億元(同比增2.5%),非車險收入佔比超50%,但承保端持續承壓,前三季度綜合成本率仍高達98.5%,逼近盈虧平衡線。儘管投資端收入同比增長45%帶動凈利潤提升,但全國超900萬元的罰單、多地市場資格受限,仍為其「多元發展」蒙上陰影。
對於消費者而言,陽光財險的違規行為直接關聯自身權益。此前已有案例顯示,「買保險送金條」等合同外利益承諾,最終以銷售人員失聯、消費者退保被追討傭金收場;「隱藏條款」「理賠拖延」等問題,也讓不少投保人陷入糾紛。監管部門提示,投保時需聚焦保障責任與理賠服務,仔細核對條款,發現「返佣」「贈禮」等違規行為,可及時向監管或險企投訴。
陽光財險的合規整改仍需觀察。建立「總-分-支」三級管控體系、將違規成本與負責人考核掛鉤、優化車險流程降低成本、拓展高附加值非車險業務,成為其突圍的關鍵方向。但從山西及全國的處罰情況看,合規從「口號」轉向「落地」,仍有漫長的路要走。

責任編輯:王 淼
校 對:曉 亮
值班主任:費 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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