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紅星資本局
紅星資本局12月1日消息,一國有銀行高管變身房企副總裁的政商「旋轉門」受賄案件,經法律審判後落下帷幕,為金融領域從業者敲響警鐘。
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6件依法懲治金融領域職務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提到,「黃某受賄案」中,被告人以加入某公司獲取「勞動報酬」的方式收受賄賂,是新型受賄政商「旋轉門」的典型表現形式。此次案例中提到,黃某被判有期徒刑14年,被處罰金400萬元。
據第一財經報道,該案兩大「主角」正是建設銀行機構業務部原總經理黃曦(女),以及泰禾集團董事長黃其森。據泰禾集團公眾號,黃曦從建行離職後進入泰禾集團任執行副總裁。

1986年進入中國建設銀行的黃曦,憑藉多年深耕逐步走上管理崗位,2013年起先後擔任建行投資銀行部、資產管理部、機構業務部總經理。
案情顯示,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黃曦利用擔任中國建設銀行資產管理部、機構業務部總經理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者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黃其森實際控制公司進入某國有商業銀行特定客戶名單等事項提供幫助。黃曦與黃其森約定,由黃某森先以「安家費」名義給予黃曦部分費用,待黃曦離職進入黃其森實際控制公司後,再以「薪酬」名義繼續給予錢款。

黃曦 圖據泰禾集團公眾號
2018年3月,被告人黃曦收受黃其森實際控制公司以「安家費」名義給予的3000萬元後,從中國建設銀行辭職,並於2018年8月13日與泰禾集團下屬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工資500萬元/年,獎金500萬元/年。截至2022年3月13日,黃其森實際控制公司以「安家費」「獎金」「工資」等名義給予黃某財物共計4268萬餘元,另有「薪酬」1011萬餘元未支付。
此外,黃曦還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333萬餘元。
2022年5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吉林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中國建設銀行機構業務部原總經理黃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隨後,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檢察院對黃曦提起公訴,指控其犯受賄罪。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黃曦在國有商業銀行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受賄罪。鑒於其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認罪悔罪,退繳全部贓款,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黃曦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依法追繳犯罪所得及收益。黃曦提出上訴後,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公開資料顯示,黃其森出生於1965年1月,福建閩清人,1996年創建泰禾集團。2010年9月,泰禾集團借殼上市,登陸深交所。

黃其森 圖據泰禾集團公眾號
泰禾集團曾開發「院子」系列項目,在房地產行業佔有一席之地。2020年3月,黃其森家族以200億元人民幣財富名列《2020胡潤全球房地產富豪榜》第99位。
近年來,泰禾集團深陷流動性危機,財務狀況持續惡化。黃其森本人也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法院還對他發出了限制消費令。2023年8月,泰禾集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摘牌並終止上市。
另據泰禾集團今年8月發布的公告信息,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黃其森因涉嫌違法被遼寧省新民市監察委員會實施留置措施。此前的2022年3月17日,泰禾集團曾公告稱,黃其森正在協助有關機關調查;同年11月18日,公司公告黃其森已正常履行職責。
(本文不夠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編輯 楊程
綜合自第一財經、財聯社、每日經濟新聞、長安知街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