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9月25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上海東方樞紐投資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徐孫慶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上海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孫慶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徐孫慶先後利用擔任上海市靜安區副區長,上海市申江兩岸開發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總裁、董事長,上海東方樞紐投資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徐孫慶資料圖
被撤職後
輾轉進入國企系統
公開資料顯示,徐孫慶,出生於1964年9月,江蘇鹽城人,中央黨校研究生畢業。早期曾在上海師範大學任職,後轉入政壇,曾任上海市徐匯區副區長、靜安區副區長等職。
2010年11月15日,上海餘姚路膠州路一棟高層公寓起火,大火導致58人遇難。時任上海市靜安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的徐孫慶因對「11·15」大火負領導責任,於2011年6月被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被撤職的半年後,徐孫慶輾轉進入了國企系統。
他在上海市申江兩岸開發建設投資(集團)任職,曾任副總裁、總裁、董事長;後任上海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上海東方樞紐投資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
公開資料顯示,上海東方樞紐投資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是2023年2月16日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國有控股企業,由上海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持股70%、上海久事(集團)有限公司持股30%。主要承擔上海東方樞紐區域的規劃、建設與開發任務,致力於打造集航空、鐵路、軌道交通於一體的國際開放門戶樞紐。
2025年3月3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上海東方樞紐投資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徐孫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上海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長期參加迷信活動
購買住房侵犯國家、集體利益
2025年7月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徐孫慶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徐孫慶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轉移、隱匿贓款,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長期參加迷信活動;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出入私人會所並接受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在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利益,搞權色交易;侵害群眾利益,將公園公益性用房租賃給他人用於開設私人會所;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貪慾膨脹,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徐孫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乃至二十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上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徐孫慶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