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湖北廣濟葯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濟葯業」)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湖北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公司因2022年多期財報虛增營業收入被認定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最終被處以150萬元罰款,時任董事長阮澍、財務總監胡明峰各被罰款80萬元。這起歷時近9個月的調查案件至此塵埃落定,廣濟葯業成為繼吳中醫藥、諾泰生物之後,本月第三家因財務問題受罰的上市葯企。
26%營收「水分」背後的會計處理漏洞
廣濟葯業此次財務造假手法並不複雜,其子公司濟康醫藥在與客戶開展經銷業務時,明明是代理人身份,卻採用總額法而非凈額法確認收入,直接導致廣濟葯業 2022年多個季度財報嚴重失實。

調查顯示,廣濟葯業2022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報告分別多計營業收入4560.16萬元、1.37億元、1.38億元,分別占當期營業收入的25.49%、26.68%、20.49%。這意味著廣濟葯業近三個季度虛增的營收接近1.4億元,其中半年報和三季報的營收水分更是超過五分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廣濟葯業直到2023年4月才發布《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對2022年的相關財報進行更正,此時距離第一次虛增營收的季報已經過去了一年多時間,但此時市場信任已遭受重創。
而時任財務總監胡明峰同時兼任濟康醫藥董事長,這種雙重身份導致內部制衡失效。作為財務負責人,胡明峰未審慎核查會計政策適用性;作為子公司掌舵者,其直接參与違規業務操作,暴露出其內控體系的重大漏洞。
監管重拳下的高管責任認定
此次處罰對相關責任人的認定非常明確。證監會湖北監管局指出,時任董事長阮澍、財務總監胡明峰為信息披露違規的直接責任人。阮澍作為公司經營管理第一責任人,未充分關注經銷業務實質,在相關財報簽字確認時未盡勤勉義務;胡明峰身兼財務總監與子公司董事長雙重職務,既未糾正會計處理錯誤,又主導了違規業務運作,兩人分別被處以80萬元罰款。
儘管廣濟葯業在2023年已主動糾正會計差錯,但無法抵消此前虛假陳述對市場的負面影響。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信息披露義務人報送的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最高可處1000萬元罰款,直接責任人最高罰款500萬元。此次150萬元的公司罰款與80萬元的個人罰款,既體現過罰相當,也釋放從嚴監管信號。

頗具戲劇性的是,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前一天,廣濟葯業同步公告已收到現任副總經理胡明峰遞交的書面辭職報告,辭職理由為"工作崗位調動"。公告顯示,胡明峰已於2024年離任廣濟葯業財務總監職務,後於同年11月被聘任為廣濟葯業副總經理,這次辭任副總經理職務後,胡明峰仍在廣濟葯業任職。這種「降級不離職」的處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是為了減輕外界對其公司治理的質疑。
同一天,廣濟葯業還發布公告稱,董事會秘書鄭彬因工作崗位調動原因不再擔任其董事會秘書職務,但仍在公司任職。同時聘任楊行虎為新任董事會秘書。這種高管人事變動的密集發生,引發市場對其內部治理狀況的擔憂。
經營承壓與信任危機 「二次創業」挑戰
值得一提的是,廣濟葯業此次被罰,已是本月第三家因財務問題被處罰的葯企,此前吳中醫藥、諾泰生物均因財務問題分別被處以1000萬元、4740萬元罰款,多名高管也分別領罰。這一系列處罰密集落地,折射出醫藥行業財務合規風險的集中釋放,更傳遞出監管層「零容忍」的鮮明態度。
對於處罰影響,廣濟葯業在公告中強調三點:已完成前期會計差錯更正、不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生產經營保持正常。從財務數據看,其2024年營收6.39億元,同比下滑13.42%,凈虧損擴大至2.95億元,主營業務維生素b2價格持續承壓。
進入2025年,公司經營壓力仍未緩解。第一季度,營收1.48億元,同比下滑17.6%,不過凈虧損較去年同期有所收窄,由5051萬元降至3627萬元。半年報預告顯示,預計上半年凈虧損6700萬 - 8350萬元,相較於上年同期1.07億元的虧損,虧損幅度進一步收窄。
此次310萬元罰款雖不至於影響現金流,但歸根到底凈利潤仍未轉正,更嚴峻的是品牌聲譽的損傷。作為以維生素 b 族產品為核心的葯企,客戶與合作夥伴對其誠信度的質疑可能加劇,進而影響供應鏈穩定與市場份額。7月22 日股價下跌1.45%,未現劇烈波動,但長期信任修復難度不小。
面對困局,廣濟葯業提出 「二次創業」,計劃通過 「內生式拓展 + 外延式併購」 構建維生素 b 族原料產品集群。這一戰略能否見效,不僅取決於市場機遇,更依賴於其能否重建內控體系與市場信任 —— 畢竟,在資本市場,合規與誠信才是企業長遠發展的基石。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瀾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