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證監會官網發布《關於山西銀行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反饋意見》,要求該行補充披露是否存在實際控制人,如有,請披露本次發行前後實際控制人股權變動情況;要求該行說明持股比例超過監管限額是否存在行政處罰的風險、監管豁免是否取得行業主管部門批准,是否存在因執行銀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要求導致股權變動的情況。
據官網介紹,山西銀行是以原大同銀行、長治銀行、晉城銀行、晉中銀行、陽泉市商業銀行為基礎通過新設合併方式設立的山西省屬金融國有企業,2021年4月28日掛牌開業,註冊資本258.94億元,資產規模超過3500億,員工6400餘名,營業網點307家,遍布山西省10個地市、23個區、36個縣。
年報披露,山西銀行第一大股東為山西融金興晉私募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持股數量153億股,持股比例高達59.0866%。根據相關監管規定,商業銀行「主要股東包括戰略投資者持股比例一般不超過20%」,山西銀行主要股東的持股比例已遠超監管限額。且山西融金興晉私募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和山西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為關聯方,二者最終受益人均為山西省財政廳。
「山西省財政廳為本行實際控制人,代表股份153億股,佔總股本比例為59.09%,山西省政府授權其對本行履行出資人職責。」山西銀行年報披露,山西省財政廳派駐該行劉振龍、張軍民、師躍英3名股權董事。
2024年11月18日,山西銀行被查獲「因關聯方認定不準確導致重大關聯交易未經董事會批准、未將部分集團客戶納入統一授信管理」的違法違規行為,被山西金融監管局處以罰款190萬元重罰。與此同時,山西銀行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因「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被處以罰款25萬元處罰。
據媒體報道,2024年12月,山西銀行多筆股權被上架司法拍賣以及交易市場平台。其中,最大的一筆為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山西銀行1.9億股股份,當前正處於凍結狀態。該筆股權分為4筆同時進行拍賣,評估價合計為1.336億元,起拍價為9353.93萬元。儘管起拍價較評估價打了7折,但該4筆股權均因無人出價而流拍。
此外,中國證監會還要求山西銀行補充披露報告期內主要財務數據、監管指標的變動情況,以及是否按照相關規則要求進行信息披露;補充披露股權託管情況。
山西銀行2024年中期財務等重大信息公開報告披露,該行2024年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17.84億元,同比增長19.10%;實現利潤總額4.75億元,同比增長48.62%;實現凈利潤4.75億元,同比增長48.68%。
在利潤增長強勁的同時,山西銀行正面臨著成本收入比過高的挑戰。截至2021年至2023年末,該行的成本收入比分別為61.1%、81.53%和80.87%,遠高於商業銀行的成本收入比不應高於45%的監管建議值。
來源:中國工業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