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編|深海
6月28日,廣譽遠發布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2024年6月28日,廣譽遠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長風街129號梧桐大廈召開了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
本次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李曉軍主持,會議採取現場投票與網路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會議的召集、召開及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董事季占璐因另有會議安排未能親自出席本次會議;獨立董事甄雪燕已辭職仍繼續履職,因個人原因未能親自出席本次會議;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董事會秘書及見證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出席會議的股東和代理人人數178人,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8835.69萬股,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數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比例18.05%。
其中,現場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7230.68萬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4.77%;參加網路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159人,代表股份1605萬股,占公司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28%。
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董事會2023年度工作報告》、《公司監事會2023年度工作報告》、《公司202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等議案。
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馮玫律師、陳媛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及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值得關注的是,2024年4月10日,廣譽遠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山西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1號、2號、3號、4號、5號、6號、7號、8號)和《市場禁入決定書》([2024]1號)。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山西證監局決定:對廣譽遠給予警告,並處以800萬元罰款。對張斌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罰款。對傅淑紅給予警告,並處以250萬元罰款。對張正治給予警告,並處以250萬元罰款。對王俊波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對楊紅飛給予警告,並處以80萬元罰款。對李眾給予警告,並處以80萬元罰款。對趙選民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
對此,四川鼎眾律師事務所余君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17年3月21日至2023年12月28日期間買入,且在2023年12月28日收盤時持有廣譽遠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66)參與維權,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廣譽遠實繳資本7151.47萬人民幣,並已於2021年完成了股權轉讓,交易金額6.39億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