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榕泰(600589)投資者索賠案法院正在審理中,公司已與部分投資者達成和解
上海川匯律師事務所王金龍律師目前正在推進廣東榕泰(600589)證券虛假陳述案投資者索賠代理工作,建議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儘快聯繫王金龍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
2021年5月15日,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廣東榕泰、ST榕泰,證券代碼:600589)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1〕8號)。證監會決定:對廣東榕泰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罰款
經查明,廣東榕泰存在以下違法事實: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相關報告未按規定披露關聯關係、日常經營性關聯交易;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
2022年6月3日,廣東榕泰在其2021年年報中披露:公司存在因證券虛假陳述導致投資者損失的責任糾紛,2021 年訴訟標的金額為 27,244,052.95 元,其中 9,322,228.03 元通過和解達成一致。
王金龍律師表示,根據證監會對廣東榕泰查明的違法事實及證券法、最高院的虛假陳述若干規定司法解釋,廣東榕泰涉嫌民事侵權,其實施的虛假陳述行為與股民買賣股票遭受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係,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受損股民可通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索賠減損。目前已有大批股民向法院提起了索賠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開庭安排。
廣東榕泰股民索賠條件:王金龍律師表示,根據證券法、最高院的虛假陳述若干規定司法解釋判斷,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2日之間買入廣東榕泰股票,並且在2020年5月23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
股民朋友也可通過查找公號「上海律師王金龍」並保持關注,王金龍律師會及時通過上述平台發布股票索賠公告及案件進展以便您及時獲取最新的股票索賠資訊。
需準備的索賠訴訟資料:
1、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證券賬戶查詢確認單及股票交易對賬單原件(首次買入該股票至今);
特別注意:對賬單需要有股東姓名、身份證號、證券賬戶號、資金賬號、證券代碼、股票買賣的時間、成交價格、成交數量等內容,如果該股票目前還有持股,還需要列印庫存股的清單。買賣交易較多的,除提供紙質版外,還請提供交易記錄的EXCEL電子版。
2、身份證複印件;
3、相關起訴簽字材料。
與王金龍律師確認符合索賠條件後,王律師會給您發送索賠材料,您只需按照要求準備材料即可。投資者辦理委託手續後,該索賠事宜即全權交給律師處理,立案、調解、開庭等法律程序均不需要投資者親自去法院,只需耐心等待,案件如有任何進展律師均會在第一時間告知。我們採取風險代理收費模式,前期不用支付律師費,待投資者勝訴並順利拿到賠償款後再按照獲賠金額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師費。
上海川匯律師事務所 王金龍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