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後女生小陳在社交平台
分享了自己因打工垮臉嚴重
向公司申報「顏值折損費」的經歷
昨天(11日)
相關話題衝上熱搜
不少網友點贊公司舉措
表示羨慕了
小陳想用自己的經歷告訴大家
工作固然重要
生活同樣不可忽視
希望大家在工作之餘
也要關注自己的身心健康!
不過
網友在點贊公司舉措的同時
也隨之拋出疑問:
因工作垮臉算是「職業病」嗎?
繼而產生的「顏值折損費」
能否被納入工傷認定範疇?
這場壓力下的「顏值保衛戰」
普通人能複製嗎?
「事實上,這筆費用可以理解為公司根據員工工作表現給予的獎勵,而非『賠償』,因為如果是賠償的話,必須有相應的法律依據。」上海博和漢商(杭州)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名譽主任邵斌表示,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小陳的情況並不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情形,但可以理解為是職業傷害,「這筆賠償更應視作公司的一種人道主義補償。」
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只有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這兩類情況才有可能被認定為工傷。同時,《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列舉了應當認定工傷的情形,第15條列舉了視同工傷的情形。除此之外,我國並沒有其他法律法規再對工傷認定的情形有所規定。
因此,認定工傷要符合「三工」情形,即「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或與此相關的時間、地點、原因發生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才屬於工傷認定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