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依法嚴懲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典型案例。其中,王浩文拐賣兒童案作為典型案例被通報。通報稱王浩文十餘年間偷盜十餘名幼兒出賣,已被執行死刑。
「王浩文死不認罪,死有餘辜,禍及三代。」得知官方對案件的定性,尋子22年的「雷公」雷武澤用這句話表達了自己的態度。
最高法:犯罪性質特別惡劣,無悔罪表現
據最高法發布的典型案例披露,被告人王浩文從2001年10月開始實施拐騙、拐賣兒童犯罪。2006年因拐騙1名兒童被判刑三年,2008年刑滿釋放後繼續作案。2015年又因拐賣3名兒童被判刑十五年。服刑期間,其餘拐賣犯罪被偵破,2019年被解回受審。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1年10月至2010年5月,王浩文化名「王維」,單獨或夥同他人在湖南、湖北、四川等地偷盜未滿六周歲幼兒共計11人,販賣至廣東,非法獲利19.9萬元。
法院認為,王浩文偷盜幼兒出賣,致被害人親屬遭受巨大精神打擊,部分被害人父母自殺未果、離婚,犯罪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且繫纍犯,到案後對多數罪行拒不供述,無悔罪表現。據此,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王浩文已被依法核准並執行死刑。
鐵證如山,他仍然死不認罪
2023年6月,雷武澤被拐22年的兒子川川終於被找回,而拐賣川川的正是王浩文。
4月2日,雷武澤告訴新黃河記者,他與王浩文最後一次見面是在自己起訴王浩文等人格權糾紛案的庭審現場。「他不承認拐走我小孩。」雷武澤說,在鐵證如山面前,王浩文仍然拒不認罪,也不願賠禮道歉。
最高法在案例通報中也特別指出,王浩文「對多數罪行拒不如實供述」。這與雷武澤的感受相互印證。
雷武澤直播截圖
民事追責還在路上
王浩文雖已被執行死刑,但雷武澤的維權並未結束。
他告訴新黃河記者,他起訴王浩文等人的民事案件仍未結束。「王浩文給我們家庭帶來這麼大的傷害,哪怕1塊錢的象徵性賠償都沒有。」
由於王浩文已死亡,其權利義務需由繼承人承擔。「其父母已去世,孩子又不願參與此事。」今年1月22日,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公告網發布公告,將案件情況送達其子女。
「正義雖然遲到,但終歸沒有缺席。」雷武澤說,後面還要繼續把民事賠償事情追蹤到位,給自己一個交代。
(新黃河客戶端記者趙桂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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