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傳武漢一上市公司要求員工圍繞「董事長總結講」及「新出台的管理規定」等撰寫年會精神學習心得體會,並設定了嚴格的字數限制——800-1000字,超出或不足字數均將按每字5元的標準進行罰款。據通報文件顯示,共有381人因此受罰,其中一名員工因超出字數多達1398字而被罰款6990元。儘管該文件聲稱本次處罰本著「教育為主、懲前毖後」的原則從輕處罰,對超出200元的罰款統一按200元標準執行,但此舉仍引發了廣泛關注和熱議。
公司的處罰通報文件
首先,從企業管理角度來看,強化員工制度管理、要求全員遵照規則守規矩本無可厚非。然而,管理手段必須合法合規,不能侵犯員工的合法權益。在此案例中,公司規定員工撰寫心得體會並設定字數限制本身或許出於加強內部溝通和企業文化建設的初衷,但將字數精確到如此嚴苛的程度,並據此進行罰款,顯然超出了合理的管理範疇,有悖於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得隨意對勞動者進行罰款。即便在用人單位內部規章制度中有關於罰款的規定,也必須確保這些規定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且經過民主程序制定並向勞動者公示。顯然,該公司關於字數不足或超出即罰款的規定,既缺乏法律依據,也未經過充分的民主程序討論和公示,其合法性存疑。
此外,從人文關懷和企業文化建設的角度來看,這樣的管理方式無疑會挫傷員工的積極性和歸屬感。員工被罰款後的負面情緒很可能影響到工作效率和團隊協作,長此以往,對企業的長遠發展不利。一個健康的企業文化應該鼓勵員工發表意見、分享心得,而不是通過設置不合理的規定來限制和懲罰員工。
針對此事件,建議該公司重新審視其管理制度,確保所有規定都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並充分尊重員工的合法權益。同時,企業應加強內部溝通,了解員工的真實想法和需求,通過更加人性化、合理化的管理方式來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
總之,企業管理必須堅守合法合規的底線,絕不能「任性」罰款。只有建立起合法、公正、透明的管理制度,才能贏得員工的信任和支持,從而推動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希望該事件能引起更多企業的警醒和反思,共同營造一個和諧、積極的工作環境。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評論員 陳勇
校對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