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網1月8日消息,浙江省麗水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戴邦和(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浙江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戴邦和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戴邦和(資料圖)
2024年6月14日消息,戴邦和被查;2024年12月20日消息,戴邦和被雙開。
經查,戴邦和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轉移贓物,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自律規定,長期、多次違規收受禮品禮卡,違規接受宴請;毫無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職務提拔、工作調動中違規為多人謀取利益;道德敗壞,搞權色交易;貪慾膨脹,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接、用地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戴邦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戴邦和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麗水市第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信息顯示,戴邦和,男,漢族,1964年8月生,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工學學士。
他歷任雲和縣委宣傳部副部長,雲和縣廣播電視局局長、黨組副書記,雲和縣廣播電視局局長、黨組書記,雲和縣政府副縣長,雲和縣委常委、副縣長,麗水市衛生局副局長、黨組成員,麗水電視台台長、黨總支書記,麗水市廣播電視總台台長、黨委書記等職。
2012年,戴邦和任青田縣縣長,2016年任青田縣委書記,2021年11月任麗水市副市長,2022年4月轉任麗水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至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