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柏芝現身法院,被索賠四千多萬,形象受損,更多隱情曝光

張柏芝於2025年12月3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出席審理,她的前經理人余毓興及其公司提起的民事訴訟進入審判階段。該案源於合同糾紛,余毓興及其公司指控張柏芝在收到用於出演電影的預付款後,未完成相關協議內容。訴訟文件顯示,雙方在2011年7月簽署協議,涉及張柏芝參與多部電影項目,此後在2012年5月又簽訂補充協議,擴展到更多影片。原告方要求張柏芝賠償損失,並披露她在2015年5月至2019年7月期間的收入記錄。該案最初於2020年立案,此後經過多次程序調整,直至進入正式審理。

審理首日,余毓興出庭作證,他陳述了與張柏芝的合作始於2011年,當時張柏芝面臨職業低谷,尋求建議以恢復工作。余毓興表示,他通過安排項目幫助張柏芝逐步回歸演藝圈,並強調合同中明確規定張柏芝需履行出演義務。原告律師在庭上呈現了相關文件,包括協議文本和轉賬記錄,證明預付款已支付,但張柏芝未按約定完成全部影片拍攝。余毓興還提到,合同糾紛在2014年關係惡化後加劇,導致公司無法收回投資。

2025年12月5日,審理繼續進行,張柏芝首次作證。她否認部分合同的有效性,指出簽名過程存在問題,並指控余毓興通過虛假陳述獲取資金。張柏芝在證詞中提到,2011年協議簽訂時,她正處理房產交易事宜,將手續委託給助理周靜儀,後者告知若不支付尾款將面臨後果。她表示,余毓興利用這一情況施加影響,使她簽署文件。

原告方在交叉質詢中質疑張柏芝的證詞,律師反覆詢問她對協議的認知。張柏芝回應時強調,她未直接參与房產尾款支付細節,而是依賴助理處理。庭審記錄顯示,張柏芝提到余毓興在2014年的一場會議中錄音,她在錄音中多次表示會遵守約定,但她解釋這是為避免衝突而說的權宜之計。原告律師則認為,這證明張柏芝承認合同義務。審理中,法官多次介入,提醒雙方保持秩序。

2025年12月8日,審理進入第三天,張柏芝再次出庭。她在證詞中進一步指控余毓興偽造合同,並通過不當手段獲取人民幣資金。原告律師出示了2014年7月簽署的全球獨家表演管理協議,張柏芝否認其真實性,稱簽名並非自願。庭審焦點轉向錄音證據,律師播放片段,要求張柏芝解釋其中內容。張柏芝表示,錄音中她的表態是為了保護自身權益,因為她已察覺余毓興的背信行為。她還提到,考慮到余毓興的家庭情況和健康問題,她曾選擇忍讓而非立即終止合作。

原告方堅持張柏芝違反管理協議,指出她在合同期內未完成指定影片數量,導致公司損失。余毓興在早前證詞中回憶,2011年張柏芝因個人事件影響職業發展,他提供指導並安排工作機會,幫助她穩定收入。原告律師強調,預付款旨在支持張柏芝的復出,但她未能兌現承諾。審理過程中,雙方律師交換了文件,包括銀行轉賬憑證和郵件往來,證明資金流動和溝通記錄。

2014年,合作關係破裂。張柏芝庭審中指控余毓興在管理中存在欺詐行為,包括虛假承諾項目資金。她在庭上提到,余毓興曾誘導她支付人民幣資金,用於所謂投資,但未兌現回報。原告律師反駁,稱所有交易基於合同,且張柏芝受益於安排的工作機會。審理中,出示的證據包括2014年會議錄音,顯示張柏芝表達繼續合作的意願,但她解釋這是策略性回應。

訴訟於2020年正式提起,余毓興及其公司要求張柏芝賠償損失,並計算合同期內未履行部分的收益。原告方計算方法基於預付款扣除已完成項目後剩餘金額。張柏芝的辯護焦點在於合同無效性,她主張簽名受脅迫或偽造。庭審記錄顯示,雙方交換了多份文件,包括協議副本和財務報表。

審理過程中,法官要求雙方提供更多證據支持主張。原告律師提交了銀行記錄,證明預付款轉賬路徑。張柏芝的律師則出示通信記錄,顯示余毓興的承諾與實際不符。2025年12月8日下午,庭審繼續聚焦錄音細節,張柏芝重申她的表態非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