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覺得,李人俊一個月的工資應該是多少?

電視劇《以法之名》里,李光潔飾演的東平市檢察院檢察長這個角色,我感覺其越來越不地道了!

用張譯飾演的洪亮那句話來說,在確切不過了!

李人俊,你太不老實了!

一開始本以為他只是一個官迷,但後來才發現,他的問題並不比謝鴻飛差!

當得知在姜洪軍家裡查出三百萬現金之時,李人俊歇斯底里的怒哄到:誰的家裡,能夠平白無故的放這麼多現金!

當我們得知郝平飾演的謝鴻飛主任,一個月才一萬塊錢工資的時候,我突然想起來一個問題:李人俊,一個月應該有多少錢呢?

我們再大膽一點,李人俊一家再加上其妻子柳韻——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的工資,一個月收入能否超過五萬塊錢?

看兩個人的年齡,再看其孩子的年紀,兩個人參加工作也應該不會超過二十年吧!

這樣子算下來,其家庭積蓄就是不吃不喝應該也不會超過一百萬吧!

可當得知萬川礦發生礦難之後,兩個人就一把付出了房子的差價——一百四十多萬!

檢察院的洪亮,聽到這裡為什麼不調查其資金來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