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娜娜撈金無下限,人設已崩塌!勸你清醒一點

歐陽娜娜歐陽娜娜撈金無下限,人設已崩塌!


不同於之前圍繞演技或戀情的小爭議,這一次是鬧到全網一邊倒惡評、粉絲大規模脫粉取關的地步。


她究竟做了什麼?


在了解事情始末後,我只想由衷地說一句:


罵得好,罵得再響些!

一切還要從前幾天,歐陽娜娜官宣推出自創服裝品牌「nabi」說起。


據說,這是她耗時三年精心打磨、回饋粉絲之作。


不僅以她自己的昵稱命名,還親自參與了品牌概念、外觀設計、面料挑選、拍攝宣傳照等各個環節……


聽上去是挺上心,也挺值得期待的。


可待到商品正式開售後,大家卻紛紛傻了眼——


首先是離譜的價格。


一套平平無奇的純白色衛衣套裝,上衣售價438元,褲子售價458元。


一條只比快捷酒店浴袍多了對兔耳朵的純白色浴袍,售價988元。


就連兩雙純白的襪子,也要168元……


不禁讓人懷疑是否看漏了一個小數點。


更讓人大跌眼鏡的,是面料質量。


就拿那條浴袍來說,商品介紹中赫然寫著:採用86%聚酯纖維、13%粘纖、1%氨綸


其他幾件產品也都以聚酯纖維為主,而含棉量則幾乎為0


說到這裡,或許很多小夥伴還不知何為「聚酯纖維」


它又叫「滌綸」,是一種人造合成纖維。不僅不透氣、不吸水成本還相當低廉


據業內人士科普,聚酯纖維材質的成本價僅為0.035元/克。


換算下來,一條售價988元nabi浴袍,原料成本僅需50元左右。


如此誇張的利潤,如此貪婪的吃相,生生激發出了網友們的吐槽文采:


「這是歐陽娜娜自己踩縫紉機、一針一線做的嗎?」

「明明可以直接搶錢,她還送了你一塊布」

「nabi在等sabi買」……


一波操作下來,不止路人對歐陽娜娜的濾鏡破碎,她的粉絲們更是深感失望。


要知道,她們大多是經濟尚未獨立的學生,買一件「nabi」,可能就要花掉半個月、甚至一個月的生活費。


而這些,顯然並不在她的考慮範圍之內。


大家心裡的歐陽娜娜,一直是個愛和女生們分享平價好物、親切接地氣的「鄰家女孩」。


可她呢?卻明擺著把大家當做「割韭菜」的對象。


口碑翻車也屬實不冤。

賣貨,一直是演藝明星們的第二「戰場」。


在歐陽娜娜之前,就已有不少人在這個領域栽過跟頭。


各種代言宛如盲盒,乍一看光鮮誘人,可一不小心就會踩雷——


比如,景甜代言的某款聲稱「阻止糖油吸收、輕鬆減肥」的保健品,被相關部門核實為虛假誇大宣傳。


又比如,章子怡陳數代言的某款燕窩,被查出原料含量、生產地、添加劑等情況均與宣傳嚴重不符。


近兩年許多明星進軍直播帶貨領域,同樣事故不斷——


先有車曉在直播間推薦口罩,卻連有多少層、是否達到醫用標準都不清楚,只能裝作看不見網友的詢問。


後有舒暢在直播間賣所謂的「純金」項鏈,轉眼被扒出竟是網上批發價39.9的山寨貨。


有明星插足的餐飲行業,更是翻車的重災區——


杜海濤、吳昕的「辣斗辣」火鍋店,被曝出菜湯中出現蒼蠅。


鄭愷的「火鳳祥」火鍋店,也被曝食材變質發臭,蔬菜回收再用。


大眾沖著明星的名氣而去消費,收穫貨不對板、質量劣等的商品不說,索賠、維權過程更是困難重重,許多人只能無奈地不了了之。


而相比之下,另一些人的損失更為慘重。


關曉彤的「天然呆」奶茶涉及非法加盟,數十萬加盟商陷入經營困局,血本無歸。


李維嘉代言的茶飲「快樂方程式」品牌商跑路,大批加盟商投入的幾十萬資金打水漂……


同樣坑人無數的,還有各路明星站台的P2P(網路借貸)產品——


汪涵代言的「愛錢進」、胡軍代言的「悟空理財」接連暴雷:逾期回款、不退本金,涉案金額達到上百億,許多投資者搭進半輩子血汗錢……


每每東窗事發,最先被推上輿論風口浪尖的,自然是這些明星們。


客觀來說,即便作為代言人,他們也無法準確預估未知的風險。


但為何,在目睹了那麼多前人翻車之鑒,甚至是自己的親身教訓後,


仍不斷有人前赴後繼地「雷區蹦迪」呢?

首先,自然是天價報酬的誘惑。


當數以億計的代言費擺在眼前,很難不將潛在的風險拋諸腦後。


其次,是代價與獲得之間的巨大懸殊。


出了問題,錢是要罰的,與所得相比卻是九牛一毛;罵也是要挨的,然而一紙解約聲明後,只需靜候時間淡化一切。


演藝生涯照常進行,下一個代言照常接得風生水起。


下一次,仍將繼續有人買賬。


說到底,仰仗的還是這「明星效應」。


所謂「明星效應」,是指企業為樹立起自己的品牌形象,邀請當紅明星來出席或代言自身產品,依靠其良好形象和社會影響力,獲得大眾喜愛與支持。


明星通過代言,將名氣變現的同時又進一步增加曝光率,本是相輔相成的好事。


而作為消費者,當有社會聲望的人來為產品背書,為消費增添一份保障,我們本也喜聞樂見。


卻奈何有些人,生生辜負了我們的信任。


名氣,對他們來說只是斂財工具。


但自有人將它視若珍寶。


記得劉德華在為某品牌站台時,曾「不依不饒」地一句句詢問產品的功能。


他不願在不了解的情況下,對著鏡頭說不負責任的話。


當主持人向他介紹某款沙發的填充物可用15年,想讓他誇一句耐用。


他思索良久後表示「15年也並未很長,希望可以再研究研究,時間能再用長一些」。


他是真的代入了普通人的需求,站在消費者的立場考慮。


近些年許多明星曝出天價代言費、天價片酬之時,


劉德華卻零片酬出演了電影《失孤》。


並主動為劇組投入大量資金,親自張貼海報,只為更多人能關注「打拐」公益。


愛惜羽毛,不肆意揮霍、消耗名氣。


恪守藝徳,讓自身影響力發揮更有意義的作用。


這,難道不才是「明星效應」的正確打開方式嗎?

最後。


俗話說,欲戴皇冠,必受其重。


藝人既然享受了明星光環的紅利,就應當有同等的自覺,擔起成正比的責任。


沉下心來打磨出色的作品,才對得起大眾的喜愛與支持。


想開闢副業也未嘗不可,但至少要拿出誠意,提供物有所值的東西。


無論在哪個領域,貪心不足、德不匹位,都必將遭到反噬。


不要為了「錢景」,而失了「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