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語楊
又是一年四月將至,春風依舊,懷念如初。張國榮的名字已是時代符號,承載著一代人難以割捨的記憶。歌迷們用各種方式表達紀念,本該是最動人溫暖的事,卻在這兩天變了味。各地五花八門的「紀念演唱會」在未授權的情況下公開售票,有的票檔甚至已顯示售罄。
3月25日,版權方環球音樂攜手張國榮摯友、前經紀人陳淑芬發布了一則聯合聲明:截至目前為止,並未對外做過任何類似「紀念演唱會」的授權。聲明發布後,各大售票平台依然能正常購買,直到3月26日下午,部分演出開始陸續下架、退票。

環球音樂聲明
我們看到,不少「紀念張國榮」演唱會的主辦方、表演者,都在宣傳中聲稱自己是「哥哥」的鐵粉,追隨「哥哥」多年,打著「紀念」的幌子,卻干著違法的事。既然深愛,何苦傷害?大家團聚紀念的心情固然能理解,但正因為情深如此,才更應該以最純粹、體面的方式去守護。
類似「紀念演唱會」年年辦,並非今年才有。究竟是致偶像還是消費偶像,想來心知肚明。一部分人嗅到了「懷念」背後的商機,卻不捨得為版權付費。大肆使用「哥哥」的名號招攬觀眾,卻對法律視若無睹。他們消費著粉絲的熱愛,卻從未想過,這種行為本質上是在傷害他們所「紀念」的人。

此前在售的「紀念張國榮」演唱會,目前已下架
這不是孤例。此前,「紀念鄧麗君」等相關演唱會早已因侵權受到過處罰,但這種現象卻屢禁不止。一些主辦方心存僥倖,抱著「法不責眾」的心態,認為「大家都在辦,我也能辦」。或者抱著「先干再說」的想法,只要版權方不找上門,就繼續賣票,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
別說「版權費貴」「我們只是想提供一個場所大家共同紀念」,這些話術不過是揣著明白裝糊塗。版權,是法律對創作者和權利方最基本的尊重。任何以「紀念」為名的演出,只要未經授權、未獲許可,本質上都是對作品版權的侵害,也是對創作者本人的不敬。一邊說著深愛,一邊做著侵權的事。這樣的悖論,無論如何都站不住腳。
希望演出主辦方能夠真正樹立版權意識,在策劃項目之初就將合法授權作為第一道關卡。售票平台也要切實履行好監管責任,對上線項目嚴格審核版權資質,不給侵權演出提供生存的土壤。我們更希望,廣大歌迷能夠擦亮眼睛,用理性和法律意識守護自己的熱愛,選擇購買那些合法授權的演出,讓優質、合規的演出獲得應有的市場回報。
用堂堂正正的方式紀念,才是最好的告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