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吳冰清
近日,網紅「四川芬達」發布視頻稱,楊坤起訴其網路侵權一案二審開審。

日前「四川芬達」發視頻稱楊坤起訴其侵權案二審已開庭
自去年10月起,「四川芬達」在視頻平台上,發布了一系列模仿楊坤的視頻。除了打扮成楊坤的經典造型,以誇張的表情和動作模仿其唱歌,還曾使用「拉布拉阿坤」「黃燜雞米坤」「七度坤間」等戲謔稱呼。今年3月,楊坤將其告上法庭。然而,模仿並沒有停止。就在等待二審結果期間,其還發布了一首名為《沒所謂》的新歌。
12月24日,封面新聞記者採訪了「四川芬達」中的「阿芬」蔣某,他將相關模仿以及這些引發爭議的詞歸為「表演風格」和「抖包袱」,直言無論結果如何,表演風格會持續。
視頻及直播中模仿
楊坤起訴要求刪除、道歉並賠償
據了解,「四川芬達」由蔣某與李某搭檔,二人2024年轉型模仿秀。李某此前自稱「阿坤」,負責模仿;蔣某則站在一旁,負責烘托氣氛。在此前的視頻以及直播中,李某多次稱自己是「中國好聲音」的知名導師,「開過32場演唱會」,並用誇張的語言和肢體動作模仿楊坤。
除了模仿,兩人還拿楊坤開玩笑。兩人間曾出現「你是不是那個拉布拉多犬阿坤」的對話。類似的詞還有「七度坤間」「黃燜雞米坤」等。此外,也有網友反映,「李某在直播和視頻中頻繁爆粗口,內容低俗。」
今年3月10日,「四川芬達」主動發布視頻稱,被明星楊坤起訴,案由是網路侵權責任糾紛。原告楊坤的訴訟要求是:被告立即刪除其在多個平台上發布的涉嫌侵害原告名譽權的視頻,並發布道歉聲明,賠償楊坤精神損失費。
目前,該賬號涉及模仿楊坤相關視頻已無法看到。「很早就下架了,有平台封的,也有主動下架的。」該賬號的一名工作人員楊先生認為,李某並沒有刻意模仿楊坤,「只是用一些誇張的方式,呈現互聯網上存在的一些現象。」
賬號簡介一度增加「被楊坤起訴」
事後一月漲粉超百萬
據此前媒體報道,被起訴後,「四川芬達」網名已改為「四川芬達(阿芬阿達)」,賬號簡介一度增加了「被楊坤起訴」一事。媒體報道截圖顯示,今年3月中旬,該賬號在抖音平台粉絲為35.9萬,而到4月23日,賬號粉絲已經達到172.3W,粉絲量激增。

目前「四川芬達」仍將今年3月10日發布的「明星楊坤把我們告了」的視頻置頂
4月24日,楊坤的微博賬號發文回應起訴一事。他表示,這不是針對「藝術模仿者」,而是針對舉著娛樂大旗的「網路施暴者」:「四川芬達賬號的內容,就是打著『模仿』的旗號發布侮辱醜化我的視頻,部分視頻甚至充斥著低俗擦邊內容,完全脫離了『模仿』的範疇。」
在這篇回應文章中,楊坤還提到,對方在收到侵權提醒後,「變本加厲發布更多惡意內容並且靠此直播斂財」「嘴上說著和解,轉頭就開始在抖音發布含沙射影的視頻,用半嘲諷半道歉的口吻把自己包裝成『弱者』……分明是將『道歉』異化為流量炒作的工具」。

楊坤此前髮長文回應起訴一事
目前,「四川芬達」賬號簡介已刪除「被楊坤起訴」一事,但他們仍將今年3月10日發布的「明星楊坤把我們告了」的視頻置頂。對於網友質疑他們拿法院傳票炒作,蔣某表示,只是向粉絲彙報情況。「我們用他的名氣,被大家關注到了,漲了一部分粉絲,這個是肯定的,但(我們)沒有拿楊老師的東西去賺錢。」
否認醜化
「大家都知道這是『抖包袱』」
對於「侮辱醜化」,蔣某認為這樣的說法「有點過分」,「被定義成惡搞沒有問題。」
蔣某認為,包括「拉布拉阿坤」「黃燜雞米坤」「七度坤間」等辭彙,都來源於一些互聯網的熱梗。「我們只是把評論區、直播間互動中的熱詞、熱梗搜集起來了,在我們的短視頻里演繹出來,只是作為娛樂嘛,沒想到太多。」
蔣某在採訪中提到,他認為,這是綜藝、二人轉、相聲等中通用的創作方式。「拿網上的熱梗熱詞,抖抖包袱,逗一下大家,大家都知道這是一個『包袱』。」蔣某說,「每期我們也標註了是劇情演繹,沒有任何導向。」
目前楊坤起訴「四川芬達」一案,一審「四川芬達」敗訴,二審已經開庭。「我們也非常期待二審的結果,如果法院判了,我們該賠償就賠償。」蔣某表示,無論結果如何,目前的表演風格一定會繼續,「這是我們的東西,我們沒偷走任何一個作品,我們沒冒充過他,也沒提到過他的名字,以後網上這些辭彙也不會提,如果強行對號入座,跟我們沒關係。」
律師觀點:
指向明顯且含低俗內容,會導致明星社會評價降低
近年來,隨著短視頻和直播平台的興起,越來越多的網紅和內容創作者藉助模仿明星吸引流量,引發了諸多亂象,「模仿與侵權」的爭議不斷。
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明星作為公眾人物,對合理地調侃、模仿需承擔一定容忍義務,但不包括被惡意醜化或牟利性使用。」
對於模仿與侵權的界限,付建認為,如果僅還原明星的標誌性動作,聲線或造型,未通過誇張、扭曲的方式醜化形象,主動表明自己是模仿者,並且未借用明星名義進行商演直播帶貨,則不構成侵權。具體到「四川芬達」的行為,他認為,這涉及侵犯楊坤的名譽權。「『四川芬達』用誇張肢體動作模仿楊坤,即使未提及姓名,但公眾能明確指向特定明星。並且其使用『拉布拉阿坤』『黃燜雞米坤』等稱呼、在模仿中爆粗口,會導致明星社會評價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