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喜》新的劇情中沈明珠的公公馮志死了,馮志其實在新的劇情來看,還是不錯的,起碼從原本的高傲、目中無人到了後面因為自己的事業出現了問題,欠了很多錢,才知道壓力之大,所以他希望自己的妻子和女兒能夠不要那麼的高傲,目中無人,否則將來若是無力還債,只怕她們過不了貧窮的日子。


而馮志之所以死,主要誘因就是馮美奇因為負氣辭職,還闖了禍,賠了十萬塊,馮志借酒消愁,最後猝死家中。馮美奇本來工作就不順,能力不行,加上不肯「紆尊降貴」,而且最重要的是她發現了胡剛和大倪在一起了,她感覺到了背叛,於是才會大發脾氣,最後賠錢辭職,也因此馮志才會猝死。



不過關於馮家的財務問題,其實沈明珠早就發現了,之前她就看到馮志大半夜開車出門,回家之後在家門口抽煙,後面沈明珠為了幫張浩打點,又怕何麗華會說什麼,於是去了馮家的公司,聽到了一些話,只是沈明珠沒有去深究,但是沒想到馮志突然死了,而且在葬禮上債主們集體上門要債。



沈明珠成為了整個家的支柱,她站出來說自己家就算是砸鍋賣鐵也會還債,沈明珠手上還有一套房,在馮志死前就要求過戶給自己,馮志和何麗華答應了,只是沈明珠沒想到的是這一套房子早就抵押了兩百萬,等於是這一套房子的價值只剩下百分之三十左右,但即便如此,賣掉這一套房子,還了抵押的前,也能剩下一個幾十萬。


事實上沈明珠的婆婆何麗華在馮志死後發現了馮志留下的財產分割,也就是說那些負債其實都是公司的事情,和沈明珠的婆婆、小姑子以及沈明珠等人是無關的。他可能早就預料到了現在的情形,所以他提前做了規劃,這點和原著中相比,馮志的確是洗白了,畢竟原著中馮志做的事情確實不地道。


原著中馮志在外面有一個小三叫李妍,還有一個六歲的兒子,而劇版馮志的確在外面也有一個兒子叫馮小奇,還有一個小三叫於虹,馮志在死前立了遺囑,把自己的房子和賬上的幾萬塊都留給了兒子和小三,這才是直接導致何麗華中風癱瘓的原因,但是劇版卻不一樣,劇版做了改變,馮志似乎是洗白了。


不僅馮志洗白了,何麗華其實也有洗白的嫌疑,何麗華在得知馮志欠債之後,居然做出了一個決定,那就是賣房賣地賣車,也要把欠債給還了,而這件事沈明珠居然也答應了,沈明珠的那婚房也不準備要了,想盡辦法還錢,雖然這些都變賣了還是填不上窟窿,但好歹能爭取一些時間,何麗華能做出這個決定,是真的出人意料之外。



不過馮志雖然洗白了一些,卻並未徹底洗白,因為他還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把祖傳的玉鐲偷出去給了小三於虹,這件事的殺傷力是巨大的,原著中其實沈明珠在玉鐲打碎之後去店裡面修,結果發現是假的,而劇版是喻靜香為了不讓女兒受委屈,把假的藏起來,沒有告訴沈明珠真相,自己花了十萬塊買了真的給沈明珠。


後來直到小三於虹帶著孩子上門要爭取家產,手上帶著真的玉鐲沈明珠才知道真相,整個人都蒙了,至於何麗華看到這玉鐲,整個人更是蒙了,接受不了這樣的結局,結果被氣得腦溢血住院了,而當時沈明珠等人沒有錢了,還是靠著許知夏出錢,才能夠做手術保住性命。


馮志死了,馮家遭受了重創,而沈明珠一邊要還債,一邊要照顧自己的婆婆,自己還得定期去醫院檢查,只能說真的令人唏噓,但是好在沈明珠能力很強,後面承包單位,開始創業,靠著自己的能力,還有許知夏、大倪等人的幫助,最後沈明珠創業成功,最後成功的還完了債務。


沈明珠對於馮家來說的確太重要了,若不是沈明珠,馮家只怕最後的結果會很慘,馮志死後,何麗華甚至還責怪過沈明珠,認為是她害的馮家出現這麼多變故,事實上馮家的悲劇,很大一部分程度就是源於馮志和何麗華,和別人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