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記者 聶輝 北京報道
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涉鳥類保護刑事典型案例。案例中,董某君非法獵捕鳥類,公安機關從其住處查獲880餘只鳥類死體和活體,包含大量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黃胸鵐。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三萬元。
圖說:黃胸鵐。劉國慶 攝
頂端新聞記者從最高法了解到,經公安機關偵查發現,2021年8月,犯罪嫌疑人董某君在遼寧省盤山縣某村的稻田地,使用粘網和誘鳥器獵捕黃胸鵐等鳥類300餘只。同年9月28日,公安機關接到愛鳥協會志願者舉報將其抓獲。公安機關從犯罪嫌疑人董某君住處查獲880餘只鳥類死體和活體,其中包含大量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黃胸鵐。經鑒定總計價值人民幣110餘萬元。
遼寧省盤山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董某君非法獵捕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情節嚴重,其行為侵犯了國家對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管理制度,已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鑒於被告人董某君有坦白、認罪認罰等從寬處罰情節,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三萬元。宣判後,被告人未上訴,判決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最高法在發布該案例時表示,本案系司法機關依法嚴懲危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鳥類犯罪行為的典型案例。
野生鳥類作為生態系統的重要成員,在維護生態平衡、促進生物多樣性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中,作為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黃胸鵐,近年來因遭到過度獵捕而數量急劇減少,已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列為極危物種。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規定,禁止獵捕、食用黃胸鵐,因特殊情況需要獵捕的,應當依法取得特許獵捕證。
本案中,公安機關將矛頭對準非法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鳥類、以食用為目的危害野生鳥類等突出犯罪,依法嚴厲打擊,切實保護生物多樣性和良好的生態環境。
人民法院依法從嚴懲治危害黃胸鵐等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鳥類的犯罪,對於糾正亂捕濫食珍貴、瀕危野生鳥類的社會陋習,促進公民增強愛鳥、護鳥的良好意識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彰顯了對珍貴、瀕危野生鳥類實行重點保護的鮮明司法態度。

來源:頂端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