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多所中學、中職學校進入軍訓階段,部分學校或自稱學校教師的短視頻平台賬號選擇將直播的鏡頭對準正在參與軍訓的學生們。有網友提出疑問,未經允許對學生等未成年群體進行懟臉直播,且任由網友們對其評頭論足,是否侵犯了學生們的合法權益?8月30日,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杜潔律師告訴大河報《看見》記者,學校官號、老師個人賬號未經允許對學生懟臉直播,已然侵犯了學生的肖像權、隱私權,並違反了未成年人特殊保護義務。
8月30日下午,大河報《看見》記者注意到,短視頻平台上仍有學校官方賬號、老師個人賬號等對正在軍訓的學生們進行直播,而畫面未進行任何模糊處理。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有的直播間最高在線人數高達五六萬人,部分直播間主播還會和網友互動,尋找學生的班級方陣,大聲呼叫學生的名字,甚至有的主播大聲念出網友們的不當評論。此前曾有學校回應稱直播軍訓並無不妥,如有違規平台會提醒或封禁。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杜潔律師表示,學校官號、老師個人賬號未經允許對學生懟臉直播,直接違反民法典肖像權保護規則,根據民法典第1019條,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無論學生是否成年,他們的面部特徵屬於肖像的核心內容,「懟臉直播」直接公開學生清晰肖像,且未取得學生本人、或未成年人監護人同意,已構成肖像權侵權。
而學校及老師此舉也暴露學生「不願公開的私密狀態」,侵犯了他們的隱私權。民法典第1032條規定,隱私包括「自然人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活動、私密信息」。軍訓中學生「汗流浹背、神情窘迫」的狀態,屬於個人不願被陌生人圍觀、評頭論足的「私密活動場景」,「懟臉直播」將該場景公開,破壞了學生的「私人生活安寧」,符合隱私權侵權的構成要件。
杜潔強調,若學生為未成年人,例如中學、中專生多為12-18歲,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學校需「保護未成年人隱私權和個人信息」。個人信息保護法第31條進一步要求,處理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個人信息需取得監護人同意,學校官號、老師個人賬號未履行上述義務,額外侵犯了未成年人的特殊權益。

針對部分網友在評論區對學生們進行不當諧音梗評論的行為,杜潔律師表示,此舉構成名譽權侵權,如教師不制止反而參與玩梗,屬於共同侵權。
杜潔律師稱,學校應當以學生利益為中心,直播目的需為展示軍訓的教育意義,如集體紀律、吃苦耐勞精神,而非「博流量、刷熱度」,此外,直播需取得成年學生本人同意或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書面同意。需要注意的是,學校應當明確禁止「懟臉拍攝」,對學生面部、姓名等個人信息做模糊處理,避免拍攝「窘迫場景」,如果發現評論區有不當評論等侵權內容時,需立即刪除並禁止相關用戶發言,若無法及時制止,應關閉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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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源:大河報·豫視頻記者 梁奇慧
編 輯:王 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