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不喜歡看電影,可是看了張藝謀導演在「宇輝同行」直播間的介紹,又看了「宇輝看電影」的直播,發現一張票價只有19塊8,還挺便宜的,果斷下單了4張,於是全家一起大年初一直奔電影院體驗這部電影,果然如張導介紹的一樣好。
人到中年的檢察官韓明(雷佳音 飾)自從掛職到市檢察院就面臨接二連三的煩心事:
兒子韓雨辰(劉耀文飾演)打了校教導主任(張譯飾演)的兒子被逼道歉,可韓雨辰認為自己並沒有做錯,教導主任的兒子校園暴力欺負同學,自己是見義勇為拒絕道歉。教導主任拒絕和解,兒子面臨著刑事處罰,妻子李茂娟(馬麗飾演)心中為兒子不平,與教導主任談判中無意中推倒了他被刑事拘留。
搭檔呂玲玲(高葉飾演)因一起案件當事人郝秀萍(趙麗穎飾演)跳樓,呂玲玲被免職。
自己曾經的一個當事人司機(楊皓宇飾演)因見義勇為,沒有得到公正的判決,要求到北京上訴,卻在半路車禍身亡。
為此韓明豁出去了,決定賭一把向法律討個公正,在聽證會上,雷佳音這段台詞說到了人們的心坎里:都知道打官司貴,那老百姓為啥還打,不就是要個公平正義嗎?知道改變一些事情很難,追求公平正義要付出代價,但是老百姓如果做了好事,如果見義勇為,還要用自己整個家庭的命運,去承擔這個代價,誰還會見義勇為?
發生在身邊的一樁樁一件件的事情,讓老百姓對法律的公平產生了質疑,如果每一個人都不敢去見義勇為,不敢去做好事,正當防衛需要付出沉重的代價,這是社會進步的標誌嗎?
雷佳音賭贏了,聽證會上響起了熱烈的掌聲,最高檢察院告訴我們什麼是法,法就是天理,是國法,讓老百姓都明白:法律是讓壞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讓好人付出的代價更大,任何時候,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第二十條》結果讓人欣慰,所有的正義都得到了伸張,最高檢察院堅決捍衛了「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對惡霸村民和實行家庭暴力的校教導主任的兒子最終以尋釁滋事和妨害作證罪被司法機關懲處,呂玲玲恢復原職。
注《刑法》第二十條內容為: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另外這部電影在法律講法律的同時,加入了很多的喜劇元素,讓人笑中帶淚,淚中大笑,演員們精彩的表演給我們帶來了很多的啟示和感悟。看完這部電影的朋友,你有什麼建解呢,歡迎評論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