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假期又追看了《大宅門》,鄭老屁真的太能成吃了。先說鄭老屁是如何認識白景琦的,二人因為打架認識,鄭老屁 揪掉白景琦一縷頭髮,白景琦把鄭老屁打到水裡。
從水裡出來的鄭老屁,看到自己的媳婦給自己做的新鞋壞了,哭著喊著要白景琦賠償。白景琦把鄭老屁,帶到鄭老屁從來進不去的鞋店,買鞋的時候才知道自己打了大財主。
多年以後鄉下鬧災,鄭老屁帶著一些土特產來投奔白景琦了。被安排到馬號工作後,鄭老屁來到廚房吃飯,這一頓飯鄭老屁吃了二斤餅一斤肉。
這一頓飯趕上現在普通人幾頓的飯了。也許是現代人飯量小吧。
這一張圖是,白景琦在和王喜光生氣,可白景琦的子孫又鬧著飯菜不好吃,這不吃那不吃,最後白景琦把這一大桌子的菜都賞給了,鄭老屁吃。
要知道在吃這一大桌前,鄭老屁剛剛吃完晚飯。感覺鄭老屁如果生在現在,絕對是大胃王的鼻祖。
這是鄭老屁和白景琦外出辦事,鄭老屁一邊趕著馬車,一邊吃早飯。看的白景琦連問:「你這是早飯還是午飯。」鄭老屁答:「早飯。中午一點不少吃。」
不但吃了早飯,還邊走邊吃,路過熟肉店,鄭老屁進去,吃了一口喝了一口酒。劇中白景琦有一句台詞,「又喝了一盅。」看了這種邊走邊吃,鄭老屁不是第一次了。
感覺鄭老屁這麼能吃和他的背景有關,老怕吃不飽,所以看見食物就敞了開吃,恨不得吃一頓可以三天不餓,時間久了胃口被撐開了。
也有可能鄭老屁的胃口真的比較大,需要多吃才可以有了飽腹感。這個很像《老農民》里的吃不飽,你看著他明明已經吃的很多了,可是他自己依舊覺得不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