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當中,離婚主要是指夫妻婚姻生活過得不和諧,在雙方願意的情況下解除婚姻關係。但是有特殊的情況是需要從細節去考慮的,比如新婚姻法規定,有一些情況是不允許離婚的。那麼哪六個條件不允許離婚呢?其實中國的法律還是很講究感情的,如果雙方的婚姻沒有發展到感情破裂的狀態,法律上是不允許離婚的。這就說明經歷一段婚姻是來之不易的,即使你想要放棄這段婚姻,也需要有合適的理由,還要有很多複雜的程序。婚姻和愛情不一樣,他賦予了雙方責任和義務,那兩個人做出承諾的那一天開始就必須要做到互相坦誠,共同努力去經營夫妻感情。如果想要解除婚姻關係,也需要雙方互相溝通達成一致協議才可以。
一、哪六個條件不允許離婚
1、無法提供原證件
新婚姻法規定,如果夫妻兩個人辦離婚的時候,不能提供原有的結婚證件,那麼是無法辦理離婚的。
2、夫妻感情沒有破裂
在離婚的時候,都會詢問夫妻之間要離婚的原因,如果只是因為一些小事,無法提供感情破裂的證據,那麼是不允許離婚的。
3、分居沒有超過兩年
法律意義上如果分居時間長,可以判定夫妻之間已經感情破裂,但是未滿兩年的,是不允許辦理離婚的。
4、女方懷孕期
在婚姻法中,如果女方在懷孕期間或者哺乳期,男方都是不能提出離婚的,除非特殊情況。
5、有一方不同意
離婚也是需要雙方自願的,如果達不成雙方的共同意願,法院是不允許離婚的。
6、軍人家庭
如果和軍人結婚了,那麼在離婚之前一定要徵得男方的同意。如果男方不同意,或者沒有什麼重大錯誤的,是不允許離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