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隱瞞婚史重婚18年獲髮妻諒解

近日,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公布一則案例:2006年5月,老梁與阿紅在陝西登記結婚。2007年2月老梁赴湖北武漢打工,隱瞞婚史與王小姐登記結婚。此後老梁未與王小姐共同生活,而是與阿紅在惠州長期生活至今。2025年,此事引發糾紛,老梁重婚行為案發。法院審理認為老梁行為構成重婚罪。鑒於其如實供述、認罪認罰且獲阿紅諒解,依法從輕處罰,但因對王小姐造成嚴重情感傷害不宜適用緩刑,判有期徒刑十個月。(來源: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