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漢大學基礎醫學院大二學生孫毅傑在飛機上救人的事迹引發廣泛關注,大家紛紛為他萬米高空上的挺身而出點贊。
不過,與讚揚相伴的也有一些不同聲音——有網友提出「臨床知識匱乏,沒有執業資格,搶救手段有限,病人和醫護人員的風險都極高」。那麼,這樣的說法有沒有道理呢?
「沒有執業資格」之說,看似專業,實際混淆了見義勇為和醫治行為。有人出現危急癥狀,施救者有專業資質當然好,但當專業醫療力量尚未抵達時,每一個掌握基本急救技能乃至常識的人都可以成為生命的守護者。作為醫學生的孫同學,此時是以一個掌握急救知識的熱心人的身份出現,不應當接受專業資質的考核。換句話說,特殊情況下、特殊環境中,救人於危難,需要的是知識與技能、勇氣與仁心,而非執業資格。黃金救助時間轉瞬即逝,生命也經不起一拖再拖。
當然,客觀來說,上述質疑和此前一些類似事件中的「無腦噴」有所不同。如果說,諸如指責忙於做心肺復甦的救人者「有襲胸嫌疑」之類論調,純屬「鍵盤俠」無端污衊、嘩眾取寵;那麼,「病人和醫護人員的風險都極高」「若後果嚴重是否要擔責」等觀點背後,多少也有「怕好人惹事上身」的擔憂。對此,孫毅傑也給出了回應,「保護自己不等同於袖手旁觀、明哲保身」「對相關法律規定有所了解,知道自己不需要承擔責任」。
這番回答其實很有普法意義。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這一「好人條款」的設定,為的就是給好人撐腰,鼓勵濟危扶困的高尚之舉。但就眼下來看,對「好人條款」,或者說見義勇為的法律界限,很多人其實還是不甚清晰,心中仍有許多顧慮。這也說明,法律知識的普及、法治意識的提升,乃至社會共識的達成,依然任重道遠。
每一份善心都值得被善待。對善行吹毛求疵、惡意揣測甚至詆毀誹謗,絕不能聽之任之。而對於種種擔心與顧慮,我們也不能忽視。在點贊的同時,也應藉機多多普法,讓更多人不被誤導、明辨是非,認識到法律對見義勇為的堅決支持。
「不完美的救助」,好過「完美的觀望」。不斷夯實「法律會為好人撐腰」的共識,我們這個社會將更加溫暖、文明。這一過程中,我們每個人都是行動者,也是受益者。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