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徽因曾說:「最好的愛是不打擾,也不放棄;給自己一份尊嚴,給對方一份尊重。」
只是沒想到這麼快我們就走到了盡頭,彷彿我們相識還是在昨天,既然分開是你深思熟慮後的決定 ,那我也不會再做無所謂的糾纏。
不想見面, 不要聯繫,是你決定的,我尊重你的選擇。人與人之間,緣起則聚,緣盡則散。任何關係都不要把自己搞得太累了,如果不快樂就結束吧。
俗話說:「命里一尺,難求一丈。命里有時終須有,命里無時莫強求。該是你的,跑不掉;不該你的,求不得。是你的,不需要爭;不是你的,沒必要爭。」
錯過了你,確實挺難過也挺遺憾的。但是我回過頭想想,就算我們在一起,可能也沒有想像中那麼好。不聯繫了也挺好的,我變不成你理想的樣子,來來回回也是揪著這些小事不放。你是我勇敢的意外,也是我不得不放棄的糾纏。
佛說:「走錯了路,要記得回頭,要走的人,你留不住,心若不在,何必強求,人若不愛,何必強留。」
其實我存過你的照片,你喜歡的歌我也有去聽,你感興趣的東西我也有去嘗試,我遠比表面上更喜歡你,但我沒說......
有時候老天讓你離開他,並不是沒收你的幸福,而是老天覺得你受的委屈太多了,心疼你,讓你早點解脫。所以不要害怕失去,因為你所失去的,本來就不屬於你。
我從沒有後悔遇到你,就是覺得好遺憾,沒能和你走到最後,在留下你和放下你這兩件事,我好像都沒能做到。現實生活中,總會遇到很多心酸與無奈,不是不去努力,只是更多的時候,無能為力……
傅首爾說:"當你30歲了還在為10塊打車費糾結,下雨天沒人送傘,下班再晚沒人詢問,你就會明白,愛不愛有什麼用,謀生才是體面。"
去愛錢和自由吧,別愛人了,真的沒什麼用……
有時候,人確實需要一些體面的東西,像房子、車子等,這些東西能給予我們底氣去見想見的人,就如同那句話所說:「我總不能毫無準備地去見你。」不管怎樣,總要有一樣東西能給我們自信,若一無所有,一般人往往不會去見自己心中所念之人。如果有底氣,那我們之間的關係或許就不止於此了。
如果以後不能與你同行了,我還是希望你會越來越好,我們之間並沒有太大的矛盾,也沒有原則性的問題發生,只是情緒積壓一定程度,說了很多戳痛彼此的話,從此便再也沒能參加與彼此的日日夜夜。
分開後腦子裡總是突然閃現出以前零零碎碎的回憶,我想這輩子大概很難忘記你吧,那你呢,你會忘記我么?
記得以前在一起的時候,有一段時間你上晚班,我都會拿著手機一直等你下班,很困的情況下,還要定一個鬧鐘提醒自己,你會讓我早點休息,不用等你的,現在回想起來,感覺自己有點挺好笑的,當時其實早點睡覺也行,但就是想等到你下班的那一刻發的消息才能安心。
和你剛認識的時候真好,有發不完的信息,有打不完的電話和視頻,還有聊天到凌晨也不覺得困。是我低估了時間的善變,也高估了在你心裡的位置。
突然想通了,散夥本是人世常態,你我也沒有例外。再喜歡也不要了,有你也好,沒你也行,九分是喜歡,一分是尊嚴。沒了繼續糾纏的勇氣,也沒有那份執著了,希望你現在得到的東西,值得你放棄了我。
你是我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想過結婚的人,但既然你不會選擇和我在一起,我也不會死纏爛打你了。故事的你好是開始,你以後好好的是結局。你從陌生人走來又走向陌生人,從不認識到不認識,我最熟悉的陌生人,再見了...
有些事,不必強求;有些人,不必挽留。無話不說是曾經,無話可說是結局,散了就是散了,結束了,不談對錯,不談虧欠,思而不語,念而不忘,想而不見。